去。思忖,这回至少可以隔着呢料拿手触摸本书。这个想法使手指上神经直热到指甲上。几乎在不知不觉中,往那儿越挨越近。幸好看守没有注意这个肯定很奇怪举动,也许他也觉得,个人直直地站两个小时以后,想稍微往墙上靠靠,这是很自然。终于站在离大衣很近地方,故意把双手反背着,以便人不知鬼不觉地碰到大衣。触摸呢料,透过面料确实感觉到有个长方形东西,这东西可以弯曲,而且还会窸窣作响——本书!本书!偷走这本书!这个念头像枪弹似穿过脑子。也许会成功,你可以把书藏在囚室里,然后就读啊读,终于又可以读到书!这个想法刚闪进脑袋,就像烈性毒药似发生作用:耳朵里下子嗡嗡直响,心怦怦直跳,双手冰凉,都不听使唤。但是经过第阵沉迷之后,又轻轻地、巧妙地更往大衣挨近,两眼紧紧盯着看守,同时用藏在背后双手把口袋里那本书从下往上托起。接着将书把抓住,再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抽,突然,这本不很厚小书就到手里。现在才为自己行为感到后怕。但是又不能再把书放回去。可是把书往哪儿放呢?把书从背后塞到裤子里,掖在系腰带地方,再从那里将它慢慢挪到腰部,这样走路时候就可以像军人那样用手贴着裤缝,把书压住。现在该做第次试验。离开衣架,步,两步,三步。行。只要把手紧紧压着腰带,走路时候就可以把书夹住。
“接着就开始审讯。这次受审付出精力比哪次都多,因为这回在回答问题时候其实并没有把全部精力集中在口供上,而是首先心想着要不露声色地把书夹住。幸好这次审讯很快就结束,安然将书带到房间——不想详述种种细节来耽误您时间,因为在走廊里书下从裤子里滑下来,真危险,不得不假装阵剧烈咳嗽,咳得弯下腰去,把书重新安然塞回到腰带下。不过,当带着这本书回到地狱里,终于独自人、可又不再是独自人时候,是什样心情呀!
“您大概会想,定立即抓起书来看看,就读起来。完全不是!首先要品味下阅读前乐趣。身边有本书,自己可以先去幻想番,这本窃得书最好是哪类,这是种故意延缓、并且使神经奇妙地兴奋起来快乐:首先这是本印得很密书,有很多很多字,有很多很多薄薄书页,这样就可以多读些时间,再就是,希望这是本能够在精神上给激励作品,不是肤浅、轻松作品,而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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