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在此时此地。无论如何,定要振作起来。
于是开口。“黎明前——”透过麦克风,听到自己声音突然变成惊天动地巨响。吓跳,忽然又愣住。普拉斯摩太太拍拍背后,仿佛想安抚。“——时刻。”要继续念,“作者科——科——科里·麦克森。”
于是开始念。那些字句,那个故事,早已深深烙印在脑海中。虽然声音听起来不像自己声音,但那个故事却是生命中部分。当继续字句地往下念,发觉现场忽然不再有人咳嗽,不再有人清喉咙,不再有人窃窃私语。读着故事,感觉就好像沿着条熟悉小路穿过森林。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那种感觉是如此自在安心。当鼓起勇气抬头看看底下观众,那刻,真感觉到那种自在。
这是有生以来第次当众朗读自己作品。而就像生命中许许多多第次体验,那时感觉会跟着你辈子。也说不上来那种感觉是什,不过,那种感觉深深烙印在内心深处,永远无法磨灭。每个人都看着,每个人都在听说故事。当那些字句在脑海中酝酿成形,然后从口中流泻而出,时间仿佛也随之静止,凝固。那些字句仿佛带着满屋子人踏上段旅程,而沿途他们都会看到同样景象,听到同样声音,感应到同样思绪。虽然,3月那个冷冽早晨,他们并没有跟起在萨克森湖边,但当时景象却随着那些字句渗透到他们脑海中,渗透到他们记忆中。当看着现场观众,感觉得到他们都渴望跟随。想带他们去个地方,而他们也渴望跟着到那里去。那种感觉是最棒。
当然,这些都是很久以后才想通。当时,稿子已经快念完,忽然察觉全场观众变得好安静。发现启动时光机器奥秘,发现自己竟然拥有种做梦都想不到力量。发现只神奇盒子,叫打字机。
发觉自己声音越来越洪亮,表情越来越丰富,口齿越来越清晰,完全不像刚开始时候那含混不清。又惊讶又兴奋。没想到是这喜欢大声朗诵。这真是奇迹中奇迹。
最后,终于念完最后个句子,说完这个故事。
或者说,暂时告段落。
妈妈第个带头鼓掌,接着是爸爸,然后全场观众也都跟着开始鼓掌。看到女王也在鼓掌。满场掌声感觉真好,然而,刚刚带着全场观众踏上段旅程,而他们全然地信任,相信定知道方向,那种感觉更美好。也许,明天会想跟爸爸样,长大要当送奶员,或许会想当战斗机驾驶员,或是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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