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两三枪,则恶作剧可能性比较大。可是在波士顿大街上口气打十二枪,没被邻居听见已经相当侥幸。就算近来波士顿市治安不怎样,但这里可不是贫民窟,邻居要是听见有人开十二枪,肯定当场就会报警。”
“但是没有人报警啊!”
“那只是偶然结果。刚才分析是枪手开枪时心理状态。枪手并没有刻意不让人听见枪声,这种推测才更符合事实。所以这种行为原本不是恶作剧,只不过很意外地没有被发现。”
“你说得有道理。不过还有种可能性:枪手每次只开两枪,这些弹孔是在星期之内打出来,你看会不会是这样?”
“分几天打也样。你想想,比利,这做,bao露可能性反而更大。而且这种可能丹特已经否认过,他亲耳听见当时枪声是连续,在五分钟内接连听见几声‘砰砰’枪响,就像在放鞭炮。所以这也是不可能。”
比利不知说什好,只是静静地边听边点着头。
“还有个理由,是发射子弹数量。对十二枪这个数字很感兴趣。比利,你开过枪没有?知道美国最常见九毫米自动手枪是哪种吗?应该是史密斯-韦森式吧。”
“不错。”
“史密斯-韦森式九毫米手枪也分几种型号,其中最常见是能装填十二发子弹那种,如果把这种枪弹夹压到最满,甚至可以装入十三发子弹。但是通常人们只装十二发。你不认为这次枪击是次把子弹全部打光吗?”
“转轮式手枪可以次装六发,也可能枪手打完又装回子弹再打吧。就是说,第次打六发子弹,第二次再装上六发,共打十二发。”
“比利,你别忘,口径九毫米转轮手枪还没出现过呢!”
比利只好妥协。
“那好,洁,如果切就像你推测那样,又能说明什问题呢?”
“这把能打十二发子弹自动手枪现在正拿在某个人手里;他出于恶作剧心理朝马路对面墙上字母开枪,时间还是大白天,这是正常人做法吗?即使他开枪,也不至于要把弹夹全打空吧。而且这儿不是什贫民窟,而是繁华街道上高级公寓楼,多打几枪就会惊动警察。如果不想让警察知道,般只会开两三枪。”
“但是,洁,这个人已经那做。”
“对啊,所以才断定这是起大案。”
“还是不明白,如果是案件,那怎没人报警呢?”
“你说得对,这也出乎枪手意料之外。认为开枪人正是想把警察招来,这样推测才符合实际。”
听到御手洗这说,比利又陷入沉思。
“你说得也许有道理,但实际上不是什事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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