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本部立刻找‘天之肴’和菊谷两位朋友求证。两个朋友都说,那天他们确跟菊谷吾郎在‘天之肴’聚餐,时间也对得上。起初们也怀疑过他们是不是在撒谎,可是无论问几遍,他们证词都没有动摇,完全不像是在说谎样子。他们都是有家有室人,工作单位也是正经公司,是脚踏实地上班族,应该不会冒险帮人家做伪证。而且们还给‘天之肴’店员看菊谷吾郎照片,对方也说,这位客人确在十日晚上来过。”
“那菊谷吾郎不在场证明是真成立呀。”
柜台另侧时乃说道。
“是啊,不过在解情况时候,菊谷位朋友提到件耐人寻味事情。他说菊谷在七点多时候去趟厕所,离开八分钟左右。”
“八分钟?怎不是个整数呢?”
“这位朋友是个狂热球迷,聚餐时候直惦记着七点开始球赛,所以他边吃饭,边用手机看比赛来着。据说菊谷几乎是在比赛开始同时离席,而其中队刚拿下本场第分,菊谷就回来。这个球是开赛后八分钟进,所以菊谷离席时间肯定是七点之后那八分钟。”
“也就是说,他不在场证明存在八分钟空白呢。”
“搜查本部就把注意力集中在这八分钟上。从‘天之肴’走去滨泽杏子家大概只要五分钟,还是相当近。们猜想,也许他就是利用这段时间去案发现场行凶,然后再回来……”
然而经过实验,们发现八分钟貌似不太够用。从“天之肴”走去案发现场要五分钟,那就意味着骑摩托车话,两分钟左右就能到。往返就是四分钟,用剩下四分钟行凶即可——这算当然没错,可实际操作起来并没有那简单。首先,离开居酒屋时候得非常小心,不能被店员看见。因为店家生怕顾客吃霸王餐,所以店员会不露声色地盯着,以防顾客不买单就走人。要想在不被店员察觉情况下离开,就得等候店员没在注意时机,这还是很费时间。更何况抵达现场之后,凶手还得按门铃,等被害者开门,再跟她寒暄几句,让她放松警惕。算上这些环节时间,八分钟根本不够用。有个二十来分钟话还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可八分钟实在太短。
“杏子女士遗体有没有可能被搬动过呢?也许她是在‘天之肴’附近遇害,案发后过段时间才被搬去她家。真正案发现场在‘天之肴’附近,所以只离席八分钟也有可能作案。九点多跟朋友们分别之后,再把案发现场遗体搬去杏子女士家里。如此来,就能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她明明不是刑警,脑子却转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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