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可爱夜晚,非常暖和,他把外套脱,搭在臂弯里,脖子上甚至没围丝巾。漫步回家途中,他抽着烟,两个穿晚礼服年轻男子从他身边走过。他听到个对另个悄声说:“那就是道林·格雷。”他记得当被别人指认出来,被人盯着看,或被人谈论时,自己常常感到多愉快。可现在他已讨厌听到自己名字。最近频繁往返那个小村子之所以吸引他,有半原因是没人知道他是谁。他常对受自己诱惑爱上自己姑娘说,他很穷,姑娘也信。有次他还告诉她自己恶贯满盈,她就笑他,回答说恶贯满盈之徒总是很老很丑。她笑得多开心啊!——就像欢唱画眉。她穿着棉布衣服,戴着大帽子,看上去那漂亮!她懵懂无知,却拥有他所失去切。
他到家时,发现仆人还没睡,在等他。他让仆人去睡觉,自己在书房沙发上躺下,开始思考亨利勋爵对他说些话。
人真永远不可能改变吗?他感到自己极度渴望年少时那种尘不染纯洁——亨利勋爵曾称之为白玫瑰般洁白少年岁月。他知道他玷污自己,他让思想腐朽,让幻想恐怖;他对别人施予坏影响,并因此而感到种可怕欢乐。与他交往人,原本最正直、最有前程,而他却只给他们带去耻辱。但这切都无法挽回吗?他无药可救吗?
啊!那是在个多自负而激动可怕时刻,他祈祷画像代他承担岁月重负,让自己永葆青春纯洁无瑕荣光!他所有失败归咎于此刻。不如让每次罪恶都带来即时而必然惩罚,惩罚可让人净化,人向最公正上帝祈祷时,应该说“惩罚们罪孽”,而不是“宽恕们罪恶”。
亨利勋爵几年前送他那面雕刻古怪镜子,还在桌上,镜框上四肢白皙丘比特依旧笑着。就像在那恐怖夜晚,他第次注意到那宿命画像变化那样,他拿起镜子,狂躁地朝光洁镜面望去,泪眼蒙眬。有次,个深爱着他人给他写封癫狂信,信末是那些崇拜至极话:“世界因为你而改变,你是象牙和金子做。你双唇曲线改写历史。”他想起这些话,遍又遍地重复着。他厌恶起自己美貌来,他把镜子摔到地板上,用鞋后跟踩成片片碎银。毁掉他,正是美貌,正是他所祈求美貌和青春。若没有这两种东西,他生命可能始终洁白无瑕。对他来说,他美貌只是副面具,他青春只是种嘲讽。青春是什?至多只是段青葱、幼稚时光,充满浅陋情绪和病态思绪。为什他要做青春奴仆?青春已经把他毁。
最好不要再想过去,过去已无法改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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