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月后,某天下午,在亨利勋爵位于梅菲尔[1]家中小图书室里,道林·格雷正斜靠在豪华扶手椅上。书房本身很迷人,墙面镶有橄榄色橡木壁板,奶油色中楣,有浮雕灰泥天花板。砖粉色毛毡地毯上,铺着缀有长长丝绸流苏波斯小毛毯。在张小椴木桌上,放着个出自克洛迪翁之手小雕像,旁边有部《小说百篇》,是克洛维斯·伊夫[2]为玛格丽特皇后[3]装订,封面上饰有涂金雏菊,是皇后专为自己挑选图案。壁炉架上摆着些大青瓷坛子和鹦鹉郁金香。伦敦夏日阳光闪烁着杏黄色,穿过镶嵌着细小铅条小窗,照进书房。
亨利勋爵还没到书房。他总是迟到,这是其准则:守时是时间之贼。道林·格雷因此看起来非常郁闷,他无精打采、漫不经心地随手翻看着插图精美《曼侬·莱斯科》[4],这是他在个书架上找到。路易十四时代时钟单调地滴答响着,让他心烦意乱,有两次他甚至都想走。
终于,他听到门外响起脚步声,门开。“你来得太晚,哈利!”他咕哝着。
“恐怕不是哈利吧,格雷先生。”个尖嗓子回答他。
他赶紧抬头看看,站起来:“对不起,以为是……”
“你以为是先生,可是他太太。你得允许自介绍下。很熟悉你,因为看过你照片。想先生有你十七张照片。”
“没有十七张吧,亨利夫人?”
“好吧,那就是十八张。有天晚上还看到你和他在歌剧院起看戏。”她说着,神经质地笑起来,用那恍惚蓝色眼睛望着他。她是个古怪女人,身上服饰看起来总仿佛是在怒气冲冲时设计,,bao跳如雷时穿上。她常常会爱上某个人,但因为她激情从未得到回应,她直保留着所有幻想。她千方百计想让自己看起来花枝招展,但只给人留下衣衫不整洁印象。她叫维多利亚,最大癖好是去教堂。
“想是在演《罗恩格林》时候吧,亨利夫人?”
“对,就是亲爱歌剧《罗恩格林》上演时候。最喜欢瓦格纳音乐。声音那响,你尽可直谈天,反正谁都听不见你在说什。这是大优点,你说对吗,格雷先生?”
她那两片薄嘴唇里又发出神经质般短促笑声,她手指开始玩弄把长长玳瑁壳柄裁纸刀。
道林笑,摇摇头:“恐怕不这想,亨利夫人。听音乐时从不说话——至少在听优美音乐时是这样。如果听到是不好听音乐,听者就有责任用谈话声盖过它。”
“哎呀呀!这可是哈利个观点啊,对不对,格雷先生?总能从哈利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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