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比较肤浅、相见时候又比较少,为数不那多往事回忆使概念漂浮不定。而在这类陌生人心里,历经三十年后,已再也记不起能在往昔中延伸发展和在现时中改变此人价值东西。在斯万生前最后那几年里,曾听到过有些甚至是社交界人士,当别人同他们谈起斯万时候,他们竟说:“您是指科伦宾茶室那个斯万吗?”好象这便是斯万名号。现在又听到有些应是解情况人在提到布洛克时候说:“布洛克—盖尔芒特吗?盖尔芒特家老熟人吗?”这些把个人生活分割成块错误,在孤立现时中把们谈到这个人变成另个人,个被改头换面人、昨天创造物和只是他现有习惯凝聚人(实际上身上却带着把他与过去相连结生命继续),这种错误当然他也依存于时间,但它们不属于社会现象,而是种记忆现象。即在眼下,便有个例子,关于对们变动别人外貌那种遗忘例子,它虽说属于种颇不相同类型,却因此给人以更强烈印象。德·盖尔芒特夫人侄儿,维尔芒杜瓦小侯爵从前对是顽固不化地蛮横无礼,致使对他也采取不近人情态度,以示投桃报李,结果俩心照不宣地成仇敌。正当在思考时间在这场德·盖尔芒特亲王府举办聚会上反映时,他请人为他引荐,说他相信已经从他亲戚那里认识他。说他曾拜读过几篇大作,并希望同认识或重新认识。说真,随着年龄增长,和许多人样,他也变得正儿八经地无礼,但已不再象从前那样狂妄自大,另方面,在他常去那个社交中心却又有人因为那几篇拙作提到过。然而,这些使他热情、使他主动接近理由全都是次要。主要原因,或至少是能够让人接受原因是他记忆力比还差,或者他早已不把从前对他攻讦所作回击放在心上,因为那时候,对于他不象他对于,只是个小人物,他把们之间敌意忘个干二净。姓氏最多使他想起,他在哪个姑姑姨母那儿大概还曾见到过,或者见到过某位亲属。由于吃不准是该作自介绍,还是重新作自介绍,急急忙忙地便把话题转到他那位姑母身上,他认定就是在他那位姑母家碰到,因为他记得大家在那边常常议论,而不是议论俩争吵。个姓,这往往就是别人给们留下全部内容,甚至不是在他死后,只能在他生前。而这个人在们心中概念是那模糊,或是那怪诞,同们在他心中概念甚不相符,们早已把自己差点找他决斗事抛置脑后,却记着他小时候在香榭丽舍套着黄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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