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3节(4 / 7)

大多数姑娘都那傻。你只要跟她们搂搂抱抱会儿,就可以真正看出她们全都失去头脑。个姑娘只要真正热情上来,就不再有头脑。

不知道。她们要住手,就住手送她们回家以后,总后悔自己不该住手,可到时候又总是老毛病发作。

嗯,在穿另件干净衬衫时候,心里暗忖,这倒是最好个机会。揣摩她既是个妓女,可以从她那儿取得些经验,在结婚后也许用得着。有时候可真担心这玩艺儿。在胡敦中学时候,次看到本书,里面讲个非常世故、非常和蔼可亲、非常好色家伙。他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还记得。这是本坏书,可勃朗夏德这个人物倒是写得不错。他在欧洲里维耶拉河上有座大城堡,空闲时他总是拿根棍子把些女人打跑。他是个真正浪子,可很使女人着迷。

他在书章里说女人身体很象个小提琴,需要个大音乐家才能演奏出好音乐。这是本粗俗不堪书——知道这点——可也忘不掉那个小提琴比喻。之所以想取得些经验,以备结婚后应用,说来也是如此。考尔菲德和他魔提琴,嘿。这有点粗俗,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不在乎自己在这玩艺儿上成为老手。如果你真要说老实话,可以告诉你说当个女人起胡搞时候,有多半时间都他妈找不到所寻找东西,要是你懂得意思话。就拿刚才那个差点儿跟发生关系姑娘来说吧。差不多花个小时才把她奶罩脱掉。到真正把它脱掉时候,她都准备往脸上吐唾沫

嗯,不住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那妓女来。真希望她长得漂亮。不过对这个也不十分在乎。很愿意这事能快点儿过去。最后,有人敲门去开门时候,在手提箱上绊交,差点儿摔坏膝盖。总是选择这种紧要时刻绊倒在手提箱之类东西上。

门,看见那妓女正站在门外。她穿件驼毛绒大衣,没戴帽子。她有头金发,不过你看得出是染过。可她倒不是个老太婆。“您好,”说。温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里斯说那位?”她问,看样子并不太他妈客气。

“毛里斯是不是那个开电梯?”

“是,”她说。

“晤,是。请进来,好不好?”说。说着说着变得越来越凉点不假。

她进房后马上脱下大衣,往床上扔。她里面穿着件绿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间里书桌配成椅子上,开始颠动她只脚。她把条腿搁在另条腿上,开始颠动搁在上面那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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