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姓孟,湘西人氏,收两个侏儒为徒,这两个侏儒就是丁不三和丁不四。大拇哥表示自己不会说穿,也不会难为他们。
大拇哥成赶尸匠第三个徒弟。
大拇哥有父母,但却是孤儿。父亲整日酗酒,母亲改嫁他乡,家也不是家,那时他就是野地里株草,没人管没人关心,童年过整个人生也就完,正如天黑什都黑。他本可以像邻居家孩子那样,从十四岁就开始帮家里糊火柴盒,天要糊上千个火柴盒,糊就是好几年,然后娶妻,生子,用生辛苦给孩子盖所房子,自己老,孩子长大,孩子重复这春夏秋冬无穷无尽平淡生活。
他选择离家出走,踏上另条茫茫未知道路。
赶尸匠有个体重240斤女儿,她就是孟妮,后来她体重增加至350斤。赶尸匠想招大拇哥做个上门女婿,大拇哥拒绝。他并不嫌弃她胖,他是这样说:
“讨厌女。”
赶尸匠死后,大拇哥,孟妮,丁不三,丁不四,他们四人组建个红白喜事器乐班子,遇到婚丧嫁娶,就吹响唢呐,敲起锣鼓。农村里结婚或发丧时候都有班这样人。由于这四人相貌奇特——两个侏儒,个比猪还胖女人,个丑八怪——所以他们格外受到欢迎,他们出现,就吸引人们目光,以至于出殡孝子忘记哭,结婚新人忘记笑。
这个器乐班子也是马戏团前身。
过段时间,器乐班子收个新成员,他叫寒保三,外号“三文钱”,会杂耍,会吹笛子让只眼镜蛇翩翩起舞,有过走南闯北江湖卖艺经历。在三文钱提议下,个马戏团出现。
三文钱在描绘锦绣前程时候是这样说:
“赚很多钱,想买什就买什,叫桌酒菜,只吃口,天天旅游,玩遍所有好景也玩不够。”
们在前面说过,三文钱看上去象个杀人犯,双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乱眉毛掩盖住,总是露着凶巴巴眼神,宽背,罗圈腿,饥肉结实,老茧百结大手说明他吃过不少苦。尽管三文钱非常丑陋,但是大拇哥却觉他简直就是个美男子。
大拇哥讨厌女人,这是因为——他喜欢男人。
在当时那个年代里,男女自由恋爱会被视为有伤风化,即使是夫妻在街上拉手也会被人鄙夷嘲笑,同性恋在当时无疑是种更大罪恶,种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行为,个只能埋藏在心底天大秘密。
如果不算是亵渎爱情话,们要说——大拇哥爱上三文钱。
他爱上他。
他们之间有过怎样痛苦与挣扎呢?
从试探到拒绝再到接受又经历怎样惊心动魄过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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