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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别处,这真是句好话。(2 / 6)

个地方,辈子睡在个人身旁。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地方。命中注定。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二三十年代沿袭下来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

繁华而苍凉。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心中是部老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句台词,华贵妇人优雅绅士幸福地微笑。夜总会灯光像梵高色彩漫过整个城市。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灯火,就是艘华丽游轮。

现在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句话,它是个像农村城市,个像城市农村。恰恰这是最可怕。如果它是个纯粹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话,那会义无返顾地拥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释。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城市那也会张开双臂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它不是。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所谓“先富起来”人们,他们会在圣诞节时候装模做样地在圣诞树上把小天使用上吊方式挂起来,然后抱着胳膊在旁傻傻地笑,傻傻地欣赏他们弄出来在风中晃动小小尸体。

所以固执地认定将来生活应该在上海。生活在别处就是美丽愿望。

伟大米兰·昆德拉。

回顾上面文字,在极力宣扬个人如果爱个东西是不用长篇累牍地作解释,但却在这里喋喋不休。难道不爱上海?嘿嘿,埃舍尔怪圈。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和上海写

关于文字

妈说你要考经济系或者法律系免得将来挨饿受冻风吹日晒雨淋。其实她潜台词是:你不要考中文系就好妈多少懂点文学,所以她知道文人生活不会富裕,至少在物质生活上如此。而妈又很爱不愿生活动荡不愿离家太远,所以当要考复旦中文系时候分歧很大。最终结果是做出牺牲,而且很大。放弃中文系而改学理科,并且正在参加为全国化学大赛而组织集训。家人期待着显山露水,而觉得那毫无希望也毫无意义。

对随便哪种感觉文字上手都很快。曾经时间看完《第次亲密接触》然后第二天就写出两万多字类似东西,把同学吓得目瞪口呆。尽管认为那种东西几乎没有存在价值,时光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它淹没得不留丝痕迹。

把考试中得到满分作文随便丢掉,却把老师说毫无内涵文章装订好放在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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