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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艺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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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给寄来本昆德拉《被背叛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书。书很长,有些地方不同意,有些部分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地方居多。对此书有种特别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位不常写小说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作品,也有纯属冗余成分。假如他活到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自由。但若来写这本书,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说吧,同意作者意见,确存在种,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归根结底,昆德拉话并没有错。

自己对读小说有种真正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作品所满足。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乐趣,绝非任何其他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对小说有种真正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爱好——在这点上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想象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对此感到悲哀。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才能。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个人,要负道义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写杂文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小说,负起社会道义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书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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