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夹克存在个目,就像男孩自己。他存在目就是旅行,而在经过两年旅行后,他认得安达鲁西亚地区多数城市。等再见到那个女孩时,他打算对她解释为什个平凡牧羊人能够识字读书。
他父母期望他成为神父,这将会为他那平凡农人家庭带来莫大荣耀。他们家向为食物和水而勤奋工作,就像他羊样。于是他就去学拉丁文、西班牙文,还有神学。
可是男孩从小就渴望去认识这世界。对他来说,这比解上帝和人类原罪更重要。有个下午当他回家时终于鼓足勇气告诉他父亲,他不想当神父,只想去旅行。
“儿子啊,全世界人都来过这个地方,”他父亲说,“来寻找新事物,然而当他们离去时候,基本上还是跟来时同个人。他们爬上高山去看过城堡,最后还是觉得过去比眼前好。他们或许是金头发,或许有着黑皮肤,但他们大致跟这里人差不多。”
“但很想去看看他们住城市和城堡。”儿子解释。
“那些人看们地方以后说,他们很想永远住在这里。”父亲继续说。
“却希望能认识他们住地方,知道他们怎过活。”儿子说。
“那些人都有足够钱供他们旅行,”他父亲说:“而像们这种人里,只有牧羊人才能到处旅行。”
“那就去当牧羊人。”
他父亲不再多说什。隔天父亲交给儿子个装三枚西班牙古金币钱袋。
“这是有天在田里发现,本来是想当作遗产留给你,现在你就拿它们去买牲畜吧。尽管向原野去吧,总有天你会明白们土地最肥,们女人最美。”
他祝福他儿子。男孩在父亲眼底看得出父亲其实也渴望去旅行――尽管他因为数十年来睡在同张床上,并且天天为着水和食粮而奋斗,使得他不得不深埋这渴望,但渴望依旧存在。
地平线上透染着红光,然后朝陡然跳出。男孩望着旭日,回想起他和父亲之间对话。他为自己觉得高兴;他已经看过不少城堡,也遇见过许多女人(但没个对他有意义)。
拥有件夹克、本书(还可以拿它来交换其他书),以及群羊。最重要是,他每天都可以实践梦想。旦他看够安达鲁西亚地区,还可以卖掉羊群出海去。等到他对海洋也开始厌倦时候,应该就已经看过更多城堡、更多女人,也过够开心日子。他凝视着那轮红日想道,继续待在神学院里也不会发现上帝。
每次他都尽可能挑陌生路走,所以他虽然数度行径这地区,却从未在这座颓圯教堂过夜。这世界是如此广大无尽,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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