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0—1620)、第二代约翰·奥斯丁二世(1585—1650)和第三代约翰·奥斯丁三世(1629—1705)都是殷实羊毛商人,在当地颇有声望。这个家庭衰落是从第四代约翰·奥斯丁开始,他便是上述乔治·奥斯丁亲祖父、简·奥斯丁曾祖父。这位仁兄生前挥霍无度,欠下身债便病不起,1704年病逝。他临死前求自己父亲代为还债和照顾无依无靠妻子儿女。不料作为父亲约翰·奥斯丁三世于次年也突然去世。打开他遗嘱才知道,老头把自己全部财产完整地留给长孙,即约翰·奥斯丁五世,而对于其他五个孙子和个孙女分文不给、只字未提。在当时,立嘱人经常采取这种做法以保障家产完整。约翰·奥斯丁四世寡妇生活无着,便卖所余家当,带着六个孩子移居外乡,在家文法学校找到份管家差事,孩子们免费在该学校念书。简·奥斯丁这位曾祖母奋斗十五年,1721年去世前夕亲眼看到孩子们都出息:女儿贝蒂出嫁,成胡波太太,儿子们除个夭折以外,四个都拜师父做学徒,最小儿子威廉·奥斯丁跟外科医生学技。这位威廉·奥斯丁便是乔治·奥斯丁生父、简·奥斯丁祖父。
威廉·奥斯丁定居顿桥市,娶位医生女儿,生有三个孩子:女儿费拉戴尔菲亚、儿子乔治(即简·奥斯丁父亲),以及小女儿莱奥诺拉。少年乔治这代几乎重复自己父辈命运。他们年幼丧母,父亲威廉续弦以后,还没有来得及立下新遗嘱保护孩子们利益,便于三十六岁那年突然去世,三个没有法律保护孩子被继母赶出家门。大女儿费拉戴尔菲亚,即简·奥斯丁大姑妈,只身跑到印度嫁人;她跟奥斯丁家来往频繁,后来演出许多故事。二女儿莱奥诺拉凄凄惨惨独守终身,她遭遇正是简·奥斯丁小说里女主人公们竭力要逃避命运。少年乔治·奥斯丁被姑妈胡波太太收留,在老家顿桥读书。他学习勤奋,十六岁便获得奖学金赴牛津大学,毕业后,除短期回顿桥母校任教外,直待在牛津,1751年获教职,成为英国国教会牧师。这是当时有教育而没有钱青年最好出路。
乔治·奥斯丁靠叔叔影响力,获得英国南部汉卜夏郡史蒂文顿教区长职务,年收入百英镑左右,后来又是靠亲戚提携,兼管临近狄恩教区,加上招收住宿学生和经营农庄作物,日子还过得去。乔治于1764年与卡桑德拉·李小姐结婚,对方门第比他高,父亲和伯父都在牛津大学有地位和影响。后来,简·奥斯丁大哥詹姆士(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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