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放在皮包里,不安地回家。即使里面没有写什东西,有这样个本子也是容易引起怀疑。
他要做事情是开始写日记。写日记并不是不合法(没有什事情是不合法,因为早已不再有什法律),但是如被发现,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肯定,会受到死刑惩处,或者至少在强迫劳动营里干苦役二十五年。温斯顿把笔尖愿在笔杆上,用嘴舔下,把上面油去掉。这种沾水笔已成老古董,甚至签名时也不用,他偷偷地花不少力气才买到支,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精美乳白本子只配用真正笔尖书写,不能用墨水铅笔涂划。实际上他已不习惯手书。除极简短字条以外,般都用听写器口授切,他目前要做事,当然是不能用听写器。他把笔尖沾墨水,又停下,不过只有刹那。他肠子里感到阵战颤。在纸上写标题是个决定性行动。他用纤小笨拙字体写道:
1984年4月4日
他身子往后靠。阵束手无策感觉袭击他。首先是,他点也没有把握,今年是不是1984年。大致是这个日期,因为他相当有把握地知道,自已年龄是三十九岁,而且他相信他是在1944年或1945年生。但是,要把任何日期确定下来,误差不出两年,在当今时世里,是永远办不到。
他突然想到,他是在为谁写日记呀?为将来,为后代。
他思想在本子上那个可疑日期上犹豫会儿,突然想起新话中个词儿“双重思想”。他头次领梧到他要做事情艰巨性。你怎能够同未来联系呢?从其性质来说,这样做就是不可能。只有两种情况,要是未来同现在样,在这样情况下未来就不会听他,要是未来同现在不样,他处境也就没有任何意义。
他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本子。电幕上现在播放刺耳军乐。奇怪是,他似乎不仅丧失表达自己能力,而且甚至忘掉他原来要想说什话。过去几个星期以来,他直在准备应付这时刻,他从来没有想到过,除勇气以外还需要什。实际写作会是很容易。他要做只是把多年来头脑里直在想、无休止、无穷尽独白付诸笔墨就行。但是在目前,甚至独白也枯竭。此外,他静脉曲张也开始痒起来,使人难熬。他不敢抓它,因为抓就要发炎。时间滴嗒地过去。他只感到面空白纸张,脚脖子上皮肤发痒,音乐聒噪,杜松子酒引起阵醉意。
突然他开始慌里慌张地写起来,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他写是些什。他纤小而有些孩子气笔迹在本子上弯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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