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拥有强大精神力量,可以构建蠹痕,可以指挥妖兽,但它们本体却很脆弱,移动能力也很差,离开妖兽几乎无法生存。所以这个魔仆大概也是厌倦这些年来被关在古墓里生活,想要实验把自己身体变得强壮,所以它身上会多出那些触手。但是身体强壮却又大大弱化它精神,对于魔王而言,它就成为废物。不过这倒正好,如果它是个正常魔仆,以它所积累力量,们四个加上你也绝对不是它对手。”
“这也算是吉人自有天相吧。”冯斯笑。
“顺便还有点要告诉你,”路晗衣说,“妖兽这种东西也是会进化,而且进化方向和生物进化史有些类似——体形越来越小,智力越来越高。你今天见到这些,都是比较原始妖兽,虽然躯体庞大看起来吓人,实际上力量很弱,其目只是吓唬原始人类,并不是真正想要利用它们作战。但越往后,人类力量越强,妖兽塑造也就不样,战斗力也越来越强。以后再遇到魔仆,你可得小心点,真正强大妖兽会超乎你想象,而没有贸然进化魔仆,更是噩梦样存在。相信,见过,到现在还经常在梦里吓醒呢。”
冯斯坐着梁野车离开这片山区,和关雪樱道别后,迅速坐长途车直转贵阳。在宾馆睡几乎天夜后,他坐上通往家乡省城火车,然后在第站偷偷下车。刚出站台,文潇岚早就替他约好位驴友接他上汽车,然后在某个红灯过后拐角处放下他。他找辆高价黑车,沿高速重新开回贵阳,直到机场下车。
机票也早就订好,目地并不是老家,而是——东北,为他接生翟建国所在那座东北小城。
下飞机,他就打车直奔翟建国家。翟建国所住那栋楼电梯仍然无法使用,不知道是新坏还是上次坏就压根儿没人管。他只能再爬次十楼。
“说不安分……说喜欢捅娄子……这些都承认,”冯斯边爬着楼,边在嘴里哼哼唧唧,“但是有点你们就不知道——老子还喜欢骗人。”
“当然也更容易被人骗。”他嘟哝着,敲响翟建国家门,“姓翟,你这个老骗子……”
二
“他失踪?”黑暗中女人语气十分不悦。
“是,实在是出乎意料。”女人弟弟,也就是路晗衣回答说。不知为何,他语气相对轻松些,甚至颇含赞赏。
“他不过是个雏儿,而你们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怎可能跟丢?”女人有些恼火地重重摔杯子。
“他应该是早就策划好。”路晗衣说,“人跟着他上火车,但没想到他到下站就换装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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