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柴盒是凶手“刻意”留在犯罪现场这观点得到证明,杜建平时无话可说,狠狠瞪两眼那个依旧蹲在墙角呼延云,然后拖过把椅子坐下。
“刚才,要陈述个重要观点,现在可以说。”林香茗把刚才被杜建平打断话头给接上。他拿起荧光笔,在会议室白色写字板上边写边讲,“来把截至目前发生几起案件,按照发生时间顺序,进行个简单排列。”
(A)通汇河北岸发现无名女尸分尸案,犯罪第现场不详。这起案件虽然是在6月29日才发现,但根据尸体腐败程度和火柴盒中只有根呈现燃烧状态来推论,它很可能是系列命案中第起。
(B)陈丹案件。6月19日发案。犯罪现场位于莱特小镇24号别墅地下室。
(C)柳杉案件。6月21日发案。犯罪现场位于故都遗址公园片小树林里。
(D)6月23日命案,犯罪现场位于学苑桥附近学苑公园内。
(E)6月25日命案,犯罪现场位于智新桥以北座正在准备拆迁居民小区内。
(F)6月28日命案,犯罪现场位于独秀公园。
“建议,大家起来分析下,这六起命案区别是什,就会发现个们不能不正视答案。”林香茗说。
专案组成员们看着写字板上字,各自陷入沉思。半晌,郭小芬首先发表意见:“A和B两起案件犯罪现场或者埋尸地点,集中在城东兴旺桥附近,而C、D、E、F这四起案件,犯罪现场则集中在城北学苑桥带。凶手怎会跨越这远区域连续作案?”
刘思渺说:“在A和B犯罪现场或埋尸地点,凶手都留下火柴盒,而C、D、E、F这四起案件提取证物中,都没有火柴盒。而且,A和B案件中,凶手反侦查工作做得很好,在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什有利于警方侦破证物,而C、D、E、F这四起案件中,凶手作案后,对现场不加任何掩饰和伪装,比如在柳杉案中,甚至连凶器折刀都扔在距离现场不远山坡上,而且还留下大量直接身体证据,比如精液、指纹等等,这些直接身体证据,经过鉴定,属于同个人……”
林香茗微笑起来:“那,大家能不能得出个共同结论呢?”
郭小芬抢着说:“A、B这两起案件凶嫌,和C、D、E、F这四起案件凶嫌,不是同个人!”
这句话犹如电灯开关,“啪”声,每个人都心头亮。
蕾蓉说:“同意香茗观点。思缈早就有个想法,觉得这系列案件中,除A是分尸之外,剩下5起虽然都出现割乳,但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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