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经常向学生发放各种教材,按照规定,学生在领取教材后,须在登记簿上签名备查。总有些粗心学生,拿书后忘记签名。老师又急着要拿登记簿向领导交差,这时候彼得刘就显示出他过人专业特长,大笔挥,代学生签上大名。结果事后,连学生本人都分辨不出那签名是不是出自自己之手。
民国22年,彼得刘被学校提拔为外教部主任,有点实权,经手经济票据就多起来,偏偏校长是个十分严肃人,每次拿发票去报销,都要三查五审,十分严格,稍有违规,就不肯签字报销。
有次,经彼得刘之手购买批价值近千元英文教材。办完事后,他就感冒,请假休息几天,回校上班后,拿着发票找校长签字报销。校长以超过三天报销时限为由,拒绝签字。如果报不,这笔钱就只能自己掏腰包。彼得刘气得不行,心想这个哑巴亏可不能吃。气之下,他就找出有校长亲笔签名文件,模仿着校长笔迹,在发票上签上校长大名,拿到财务部,会计看眼,就给他报。顺利得连彼得刘自己都有些吃惊。
彼得刘脑袋仿佛突然开窍:原来自己模仿别人签名,竟还如此值钱啊!
于是有第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发展到后来,他连自己在外面吃饭、买衣服收据,都拿回来签上校长大名去报销。数年时间下来,竟用这种方法陆续向学校“报销”三万多元。
那时候,块银元可以买二十斤大米,五块大洋可买头牛,三万多元,已是个大数目。
校长虽然偶尔也看过财务账目,但因彼得刘“签字”实在是天衣无缝,且经校长之手签字报销票据多不胜数,所以连校长自己也分不清记不得。
彼得刘秘密虽然无人识破,但他深知中国有两句古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夜路走多,难免遇见鬼”。他模仿校长笔迹,冒领钱款,长此以往,总会有东窗事发天。
正好这时他在美国家人写信过来,叫他回美国生活。他便萌生退意,想在中国赚笔大钱之后,就全身而退,回去美国创业。可是他在学校虽然利用职务之便,时不时可以“代替”校长签名报销点票据,但那经手都是些小数目,如果想捞笔超过十万元大钱,那是绝无可能。他想想,便只有利用自己专长,找学校以外有钱人下手。
日晚间,几位即将出国英语班学员邀请彼得刘到福满楼饮茶。
彼得刘来到茶楼后发现,席间除自己熟识几位学生,还坐着位中年男子,身形瘦削,戴着副玳瑁眼镜,显得文质彬彬样子,以为是哪所学校教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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