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占据绝对上风。信访人律师最后指出,法医鉴定照片中,受害人明明是左侧颅骨骨折,鉴定书里却写成右侧颅骨骨折。因为调查显示行为人殴打是受害人右侧头部,如果真是左侧颅骨骨折,那这个案子就存在蹊跷。
看听证会现场展示照片,受害人确实是右侧颅骨骨折。但为什律师定要声称从照片上看是左侧颅骨骨折呢?道理很简单。法医是在锯下受害人颅盖骨后,仅仅对颅盖骨进行拍摄。如果不是专业人员,不会运用骨缝生理结构来判断前后话,还真看不出这个椭圆形颅盖骨哪边是前面额部,哪边是后面枕部。不能确定前后,就不能判断左右。
十三年前还是胶卷拍摄,所以在仅有几张照片中,并没有发现可以让人目然确定左右照片。好在受害人所住村庄当年还是土葬区,所以尸体没有火化,而是掩埋。既然法医不能说服律师,听证会最终结论就是:由省厅法医会同市局法医组织开棺验尸,明确死者头部损伤位置。如果原鉴定无误,则停访息诉;如果原鉴定有误,本案推翻原结论,重新侦查。
虽然作为法医们,心里很确定原结论无误,但也没有办法,必须要遵照市z.府制订下步工作计划,开展开棺验尸工作。
在火化基本普及今天,开棺验尸倒是并不常见。但是在些仍然施行土葬区域,也偶尔会遇见。工作十几年来,也曾经碰见次开棺验尸工作,就留下深刻印象。
那是刚参加工作时候,去省西北部个县城复核个信访事项。尸体是在数月之前埋葬,需要开棺验尸。
由于当地风俗习惯,开棺后不能将尸体随意拖移,所以只能在原地进行解剖检验。棺材埋在当事人家田地中央,而开棺验尸时间又将近黄昏。为能够保证光线充足,办案单位拉数百米长电线,在坟头附近支起个临时矿灯。
那个时候,有些财政状况较差县法医装备是没有保障。因为嫌次性解剖服较贵(那个时候其实也就六元每套),局里并没有专门经费为法医工作提供保障。所以法医每次解剖,都穿着那脏兮兮白大褂。待解剖完毕,法医会把白大褂带回去,自己戴着手套去清洗,清洗完后下次接着使用。
那次开棺验尸,拿到白大褂时,非常诧异。二十世纪,法医还穿着白大褂去解剖尸体,基本和现在还有人使用传呼机样稀奇。稀奇同时,心里也充满硌硬。毕竟是反复使用衣服,陈旧血迹还赫然在目。
不过,总比没穿好。于是和林涛满心郁闷地穿上白大褂等待民警用铁钎撬开棺材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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