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员们纷纷翻开笔记本。
说:“第,现场情况就不再复述。认为如果是车辆撞击,而非碾压,则必须有个抛甩过程。所以现场刹车痕迹只是个巧合罢。第二,右侧颞肌孤立出血,显然不可能和其他损伤有关,而是次独立打击。致伤工具显然不会是坚硬钢铁,而是表面光滑、柔韧钝性物体,们可以理解为拳头或者是鞋底。而左侧颞部头皮损伤严重,却没有累及到内部脑组织,说明不可能是剧烈摔跌形成碰撞力,而应该是右侧头部受力后,在地面形成相对衬垫伤。”
“赞同。”市局孙法医给点个赞。
笑笑,接着说:“第三,死者面部损伤都位于面部凹陷部位,而现场地面是平整水泥地面,不可能存在突起物体正好作用在面部低下部位情况。所以,死者面部损伤不是和地面碰撞形成,而是被钝性物体直接打击形成。尤其是鼻根部损伤,和上面说颞肌出血成伤机制是样,都是柔韧钝物打击形成。至于口唇部损伤,那是因为有牙齿衬垫,才会出现破损。”
“都很有道理。”刘支队说,“但是仿佛说服力还不够。”
“所以接下来要说死者其他损伤。”打开幻灯片,说,“挺有意思,死者每处损伤其实都能说明问题。第四,大家注意看死者致命伤,是从右侧腋下开始,直至腰部。而死者肩部和上臂外侧也有钝器性损伤。大宝曾经说过,交通事故就是瞬间事情,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撞击,般只有次。那,什样体位才能次撞击形成刚才说两种损伤呢?如果死者受伤时是举起右胳膊,那可以形成腋下伤,但是不能形成上臂外侧伤。如果死者受伤时上臂是自然下垂,上臂外侧可以有伤,但是腋下就被上臂保护起来不可能受伤。”
“嗯。”大宝说,“所以你说这两处损伤,不可能是次形成。”
点点头,说:“第五点,也是让最终坚定信心点,就是死者致命伤。们可以看到图片上情况,死者致命伤是在身体右侧,从乳头到肩胛,从腋下到腰部,这大面积皮下、肌肉全是浓厚出血面。大宝说过,般人为不能造成这样严重损伤。其实,这个损伤严重吗?不严重!损伤主要是以大面积皮下出血为主,肋骨骨折虽然很严重,但是脊柱、肩胛和胸骨都没有受累。们知道,肋骨是很脆弱,如果是大力量反复击打,是可以人为造成多根肋骨骨折。”
“可是这皮下出血面积太大啊。”刘支队说。
接着说:“对。正是因为皮下出血面积远远大于肋骨骨折面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