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天真无邪儿童,却因件小事造成人性扭曲。”
“敬请收看《法制在线》2005年终特别版:个馒头引发血案!”
“2005年某年某日,某市发生起离奇命案。位蒙面骑士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圆环套圆环娱乐城总经理……”
“哈哈哈!”
网友们很快乐,无比快乐。
原版个馒头,貌似没发在视频网站,而是小范围传播,以文件形式互相发,或者下载。经过段时间后,才火爆网络。
现在不同,搜狐首页推荐,链接在无数QQ、MSN、BBS、贴吧上传播,更被转到各大网站。
视频以谁也没想到速度,果然成为《无极》后年度第二大片!
如果仅仅如此,馒头还不会成为里程碑。
当记者把话筒怼到陈导跟前,问及看法时,本就憋肚子气陈导激动万分:“们已经起诉,们定要起诉!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嗡嗡嗡!
热度,bao涨十倍。
作者都傻。
媒体更加兴奋,文化名流、明星、主持人等等都加入进来,连企业都跟着凑热闹。时间,喧如鼎沸。
说起来,该事件有三种性质。
第个,电影以前都是文艺界事儿,再加上媒体。这些人无论怎批判,在当事人心里,都属于“规则之内”。
但现在,规则外东西出来。个普通网友用自己制作恶搞视频,把这层权威,这层圈子皮,毫不留情扯掉。
陈导赤裸裸面向大众,尤其面对新时代年轻人,没有半块遮羞布,彻底沦为平民笑谈。
此乃文艺界向娱乐圈转变过程中迎头痛击,无论个人还是群体。
以至于陈导说要起诉,大家纷纷站队。
“和菜头:人不能无趣到陈楷歌这个地步!”
“李承鹏:陈导告不是胡戈是人民!”
“程青松:作为电影人和个公民,支持楷歌!”
第二个,传媒方式变。
馒头火之后,TCL、长虹、好记星都找上来,邀请他拍片。
因为这些企业发现,原来可以不用付出巨额费用,就能达到病毒传播效果。
第三个,法律问题。
几乎全国律师都在辩论,馒头到底侵不侵权?
最后国家版权局都出面,表示:用于介绍或阐明种观点,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是法律允许。超过这个分寸,就属于违法。
这点也延伸到今天,那些做电影解说UP主,到底侵不侵权……
当然,陈导嚷嚷起诉,胡戈道歉,不之。
而胡戈过后又弄出《鸟笼山剿匪记》,真正开始做传媒行业,据说今年都拍网大,叫什《隐形侠大战外星人》。
行吧。
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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