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其实才是处世和平之道。
“而且他喜欢这把枪。”白羽。
闻无生言不发,他不知道为什心里有种不上来感觉。
台子边周允眼见他老板目光从时不时瞅枪变时不时瞅伯爵,心中震惊。
他不会是被这通忽悠忽悠到动摇,神经病地不要枪去学剑吧?
那就太神经病!
是个人都不会这选啊!
枪没就算,美若天仙老板娘也没!老板娘没就算,还换个公主病动不动就,bao揍他老板男人!
巫月见闻人骨不吭声,就知道她哥基本没戏。
她都没戏,更别提她哥个大男人。她至还是个漂亮人,道具也是把使用难度没那高弯刀。
她哥倒,把门槛高到吓人长剑,不会人选,那根块破铁没啥区别。
闻人骨不会冷兵器,光这点血族就毫无胜算。
闻无生暗瞥眼枪,又暗瞥眼伯爵,第时间没话。
他不当冤大头。
他选血剑,全服都知道他是冤大头。
虽他压根不在乎别人怎想他,是他自己和自己不当冤大头。
“所以,”伯爵忽笑,众目睽睽之下用胳膊把揽过闻无生脖颈,手掌按住他头,嘴唇几乎要贴上他耳侧,低低,“不考虑话,也不考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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