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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光案很快经延山县人民法院审裁定,即使张小光不是正东建筑员工,但他们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张是在工作时受伤,应当属于工伤,对张小光工伤正东建筑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法院维持县劳动局对张小光工伤认定申请,并判决正东建筑除承担张小光全部医疗费用外另赔偿三万元生活费。
正东建筑当庭表示不服,会进行上诉,不几天,县检察院就对县法院审结果向延庆市检察院提请抗诉,认为县法院模糊事实,裁决书中对张小光不遵守安全条例导致隐患避而不谈,在主体责任认定上存在问题,判决结果有失公允。
当时国家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毕竟那时候大多数工人都在国有或集体企业,国有企业也没谁会在工伤上难为职工,甚至在家磕碰弄个诊断书也能算工伤。工伤纠纷也就不多,法律就不完备。到九八年劳动部才出台《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才对工伤认定进行规范。所以检察院抗诉理由倒也算充分。
延庆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抗诉理由成立,六月二十日,延庆市检察院向延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七月二日,延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延山县人民法院再审。
从第次判决生效到被发回重审,已经是个月时间,就这已经是极高效率。
这个月里,张国祥天天跑县委,只是每次都在大门口被拦下,到后来他又故技重施拦车,这次拦到是李县长,李县长当时笑着说帮他解决,但几天后,张国祥就被县局拘留,刑侦杨队长警告他不要再四处捣乱,破坏延山安定局面,不然会将他当作现行反g,m关起来。
唐逸是偶然知道这个案子结果,这案子他以为和雷浩打个招呼,早就办利落,谁知道天晚上在家和陈达和喝酒时陈达和笑呵呵说起张国祥案子,还笑道:“老头子真倔,小杨怎吓唬他就是不听,还说要去市里,省里上访,解决不就去中央!”说着摇摇头:“那案子本就是他理亏,李大勇赔不赔他钱就是看人家心情,赔钱是仗义,不赔是本分,当然,这点儿上李大勇这小子不怎讲究,最起码也应该将医药费出嘛。”
陈达和在唐逸面前百无禁忌,说话都是直来直去,从来不会藏着掖着。像公安系统内吓唬人秘闻这种话题都和唐逸侃侃而谈,也真令唐逸大为头疼。
但说起张国祥,唐逸就是怔,问道:“他败诉?”
陈达和笑道:“你也知道他啊,这老头倒成延山名人?怎,也拦过你车?”
唐逸笑道:“是啊,说说吧,他怎就败诉?”
陈达和就将县检察院抗诉前后说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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