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哦……”
“……”凌思凡当然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不少企业家都曾经开玩笑说最不喜欢和他合影,因为他是大公司CEO里很少见有颜也有身材,不过他并没自恋到认为自己已经到顶级水平,到可以压过任何个靠脸吃饭人那程度。而且,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早在几年前就对自己格外注意,那个时候,穷惯他每天穿着都十分普通,也可说是土气,基本只穿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发型也是乱七八糟,经常两个月不剪,实在很难说有多帅。
……
庄子非打开房门,凌思凡就觉得眼前花——个黑黑东西闪电般地跑到庄子非脚下,竖着尾巴,用身体不住地蹭庄子非裤腿。
“……”凌思凡仔细辨认下,问,“那猫都这大?”
“是啊,你也好几周没见过它,而且它身材本来也比别猫大不少。”
“毛也长出来,原来有这长。”凌思凡又说。当初,为治病,医生将猫肚子上面毛剃干净。
“是啊,它毛还挺长。”
凌思凡仔细看看那猫,发现猫毛还是挺滑,又黑又亮,还反着光,尾巴上毛好像尤其长,尾巴竖起时向四周炸开,脸有点尖,眼睛是金黄色,眼瞳却是墨绿,眼神锐利,豹子样,看起来很孤傲,远远不似当初那般柔弱。
这猫长得真够帅,与“可爱”二字并不搭。
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发现,那猫极其黏人,已经是到不可思议程度。它用头蹭着庄子非,身子也紧贴着,秒都不离开,庄子非到哪它就跟到哪,身材修长,姿态强硬,脸冷酷地黏着人。
“它……总是这样?”凌思凡问。
“嗯,”庄子非说,“你别看他长这样子,但实际上特别黏。工作时候,它就在脚边,除上厕所哪里都不去,放它出门它都不出。而只要关上房间门,它就在门口凄惨地喵喵叫,直不停地叫,片刻都不离开。睡觉时,它就躺在脚边……而且只要不睡觉,它就也不睡觉,定要陪着,虽然不用陪……有次连夜修片,它就在旁边趴整整夜,明明困得脑袋直点,但它就是不自己睡。它开始总想跳上桌子并且蹭头,教很久总算知道不可以上桌。”
“……”
“哦,还有,前天才发现,如果不在家,它就抱着衣服,直趴在窗前向院子里面看……衬衣已经被它抓坏两件……”
“……”凌思凡又看看猫长相,还是觉得和它做事情不搭。
总想和人贴在起大黑猫,听起来怪怪。
凌思凡有种奇异感觉——他被庄子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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