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签名排布在照片空白角落,沈言躺在床上盯着那张照片看。
照片上他喜欢战队和那些签名好像都成陪衬。
隐隐约约,沈言看到双眼睛,温柔,如波澜不惊海。
七年啊。
两千多个日日夜夜,赵林苏是怎看着他呢?他好像从来没有注意过。
沈言翻过身,把照片塞在枕头底下。
他没有办法对自己说,嘿,你就是个直男,你喜欢女孩子,对你兄弟点感觉都没有。
他做不到这简单粗,bao地给这件事下这样判断。
赵林苏,不样。
赵林苏不归在同性或者异性那栏,他是单独成列,在沈言心里独占个位置,那个位置原本叫“辈子好兄弟”,如果不出意外话。
沈言轻叹口气。
辈子,好兄弟。
听上去好像关系牢不可破,永远不会变似。
多好。
沈言接连翻好几个身,干脆坐起来开电脑。
时隔小半年时间,他再次求助搜索引擎。
犹豫斟酌好会儿,沈言谨慎输入——“对好朋友有好感怎办?”
浏览五分钟,网友智慧总结如下:要在起,要远离,反正大概率是做不成好朋友。
沈言:“……”
尼玛。
要不要这极端?
这里是拆那!就不能来点中庸选项吗?!
咬下指甲,沈言重新换个问题——“对同性好友有好感怎办?”
这个问题下回答,沈言看很久。
“喜欢她,但永远也不会让她知道。”
“把好感藏在心里吧,如果对方是铁直,会连朋友都没得做。”
“他答应,们也在起,可惜在起不到个月就分开,他还是不能接受,真连朋友都做不成,后悔,宁愿开始就不说。”
“有好感可以,千万别犯傻去表白,她已经再也不理。”
“……”
沈言没想到这个问题下面居然满是这样回答。
看上去这活生生回答。
屏幕上光亮闪烁,沈言背靠在椅子上,低头又抬头,眼中些微不忍。
他喜欢过唐怡,虽然结局也不好,可他自认从来没有这痛苦过。
十八九岁年纪,喜欢就是喜欢,表白里有很大冲动或者说种自满足成分。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成功或者失败,仅凭腔热血就打算去碰碰运气,当他知道唐怡和男朋友正计划起去美国留学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喜欢到底有多幼稚。
喜欢,应该是件很珍重事。
沈言头靠在胳膊上,吸气又叹气。
万……真连朋友都没得做……
“怎不开灯?”
沈言差点直接从椅子上摔下来,手忙脚乱地把笔记本合上,回头道:“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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