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4章(3 / 4)

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把?”

“没有经验话,配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几把,让他感受不同手感。

他在讲解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手枪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看就是老手。

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光环。

会玩枪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几把后坐力没有那,又跟着他去挑其他配件。

“这个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

越亦晚轻咳声道:“记错。”

吃鸡误

“打猎话,般设标准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旋钮调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视野太小,容易跟丢。”

他们添置枪口制退器和枪膛归零器,子弹也挑些。

御侍早就准备好提篮,待全部挑完之后便把这些送去山下休憩区里。

明天早出发猎鹿,想来会特别好玩。

夫夫两折返回下榻处,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来还有正事没有做。

——今天稿子还没有肝!

越亦晚换睡袍,赶紧抱着平板趴床上画画。

花慕之把资料和备忘录翻出来,开始在旁边书桌上赶更新。

白天应付完堆亲戚,都快忘这事。

……大冬天晚上加班简直太心酸,就不能拿个机器把脑子里想法直接拷出来吗!

越亦晚画并不算很顺利,甚至有点想啃笔。

“极简”这个主题听着就不好画。

想要达成极简,不仅要纯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对面料和剪裁个人判断。

他趴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又长又白简直还泛着光。

花慕之本来在专心勾勒十五世纪城市卷轴,键盘敲半忽然感觉被晃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见那晃悠着,修长而又白净腿。

没有丝多余赘肉,线条优美如笔勾成,象牙白肌肤在灯光下格外漂亮。

太子揉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头,继续专心码字。

毕竟明天更新还没存。作者有话要说:多感天动地敬业精神(误——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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