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挑把?”
“没有经验话,配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几把,让他感受不同手感。
他在讲解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手枪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看就是老手。
什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光环。
会玩枪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几把后坐力没有那强,又跟着他去挑其他配件。
“这个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
越亦晚轻咳声道:“记错。”
吃鸡误!
“打猎话,般设标准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旋钮调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视野太小,容易跟丢。”
他们添置枪口制退器和枪膛归零器,子弹也挑些。
御侍早就准备好提篮,待全部挑完之后便把这些送去山下休憩区里。
明天早出发猎鹿,想来会特别好玩。
夫夫两折返回下榻处,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来还有正事没有做。
——今天稿子还没有肝!
越亦晚换睡袍,赶紧抱着平板趴床上画画。
花慕之把资料和备忘录翻出来,开始在旁边书桌上赶更新。
白天应付完堆亲戚,都快忘这事。
……大冬天晚上加班简直太心酸,就不能拿个机器把脑子里想法直接拷出来吗!
越亦晚画并不算很顺利,甚至有点想啃笔。
“极简”这个主题听着就不好画。
想要达成极简,不仅要纯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对面料和剪裁个人判断。
他趴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又长又白简直还泛着光。
花慕之本来在专心勾勒十五世纪城市卷轴,键盘敲半忽然感觉被晃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见那晃悠着,修长而又白净腿。
没有丝多余赘肉,线条优美如笔勾成,象牙白肌肤在灯光下格外漂亮。
太子揉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头,继续专心码字。
毕竟明天更新还没存。作者有话要说:多感天动地敬业精神(误——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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