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张厚厚稿纸装订而成。粗棉线穿过边缘,有些松动。看便知,是手工完成。
字迹很清晰,墨水黑得发蓝。魏北仅是快速扫视几行,后背冷汗就下来。他抬首,茫然四顾几秒,舔舔发干嘴唇。
这是本私小说。是沈南逸在诚实地剖析自己。
“要确认存在,只能是‘存在’被毁灭那瞬。即凋零,即死亡。”
“不认为自己是作家,甚至谈不上艺术。但毕生所追求,无与文字和艺术不相干。如今眼前却只有黑暗,黑暗中人们手舞足蹈。”
“青春与旺盛生命,颓败与永恒死亡。唯有生命止步瞬,死亡才将带来更大可能。肉体使命终结,而存在意义无限壮大。有人用蜜糖表达爱,那种甜腻粘稠感,无疑叫人窒息。爱不当是如此,它别名叫血腥。”
“作者必然涉及真实,而清醒令人愤然。不得不在这浑浊社会寻找黑暗,然后去呼喊,可无人听见。于是苟且偷生,在这俗世间。”
魏北看得口干舌燥,却俨然忘却手中水杯。他急急忙忙翻往下页,玻璃杯就顺势跌落。碎片洒地,魏北顾不上收拾,他看见——
“将人双眼蒙住,告诉他们什可以看,什不可以听。再扔块遮羞布,以传统灌输上面人想要三观。人就像韭菜,长出来,割掉。他们告诉你,这是不好,不利,如此做是出于保护。最后捂住他们耳朵,关上他们嘴,四肢牵上绳索,取走大脑。”
“能吃能喝能睡能玩能工作,就够。”
“他们说,人不必想那多。”
魏北关上“书”时,心脏砰砰跳。有生以来,从未有哪本书给予他如此动荡心绪。沈南逸将自己写得太直白,剖析地太粗,bao,简直不留丁点余地。
他写自,也写人生,写政治,也唾弃制度。那把狂傲、偏执、游走在美学刀锋气度,真真是可以在文坛叫嚣几十年。
而书中最后句——这本书并没写完,残作最后段是——写作本能,是从作者身体里长出来。不可遏制地疯长,要献世,要不死不休。可当个作家不再能产出真实,他就不应当活下去。
不应当再活下去。
魏北拿着手稿,想放回去,装作什都没发生。又想带着它,立即去找沈南逸理论。他抬脚走几步,直到看见窗外红彤彤太阳,如火烧巨轮,他才停下。
接着感觉脚底阵阵痛。
魏北低头,轻抬起脚,玻璃片扎进皮肉中。血流不止。
他迷茫。那是魏北第次察觉自己应当懂得沈南逸,也是第次察觉自己完全不解沈南逸。
迷人,薄情。专注,炽热。都是沈南逸。
三十六岁沈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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