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过去吗?”
凯恩斯放下茶杯,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愿闻其详。”
乐景轻笑声,开始缓缓讲诉他曾经。
※
乐景是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在尽可能成为个普通人。
成绩永远维持在中等,为人处事也奉行中庸之道。明明有副符合社会审美好相貌,却直把自己打扮不起眼。
任何出格事情他都不会做,因为会引人注意。
引人注意,就是他最讨厌事情。旦引人注意,被人探究到他内在话,他作为【异类】身份就彻底瞒不住。
虽然他无所谓被人孤立或者攻击,敢这样做人他不介意让他付出代价。可是那样话,他估计就要跟母亲样被关进精神病院。
虽然他觉得母亲是个正常人,但是医生和父亲都说母亲是天生反社会人格,是潜在犯罪分子。所以当警察父亲义无反顾地把母亲关进精神病院。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异常。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话,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异常。
所以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个平庸无聊正常人。
而且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监控下,他都表现完美无缺,并且成功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正常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好糊弄,父亲直没放松对他监控。也许是他表现太过完美?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监视下获得喘息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上所不起眼大学,选择个普通专业,然后在父亲安排下,成为名记者。
多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怪物,却偏偏成为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做下抛弃中庸之道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他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他之前想法,变成个得过且过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日常】。
如是这般工作三年,乐景直成功扮演着自己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