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十三楼,但我故意在三十楼就出了电梯,然后走楼梯上去。
我明白这次工作的真正意义。虽然表面的指令是让我去一个房间拿一件雕像,但其实就是让我去偷东西。估计他们事先弄到钥匙,然后做了把备用的,但这肯定没经过户主的同意。
客户提出两个希望。其一,当然就是拿走那尊雕像;其二,就是不在场证明。邮件里说让我留下明显的、可以确定作案时间的证据。当警方事后按偷盗案件进行调查的时候,我所留下的线索应该可以成为那个客户的不在场证明。
我一边在走廊里走,一边从运动服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手套,双手都戴好。绝不能留下指纹。我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被采过好几次指纹,在警局都有记录。
我在房间门口停下脚步,看了一眼周围,确认没有别人后,用A给的钥匙插进钥匙孔。轻轻一转,听到清脆的“咔嚓”金属声。
刚打开门,玄关处一下子亮了起来,我稍稍有些被吓到。估计是自动感应的照明系统。虽然最近的新公寓很多都自带这种系统,但对我这种住惯了廉价公寓的人来说,这玩意儿对心脏可不太好。
我想着反正要做成入室盗窃的模样,干脆不脱鞋直接走了进去,打开正对我的房门,用戴着手套的手按下照明开关,房间里顿时亮堂起来。
客厅有十张榻榻米那么大。沙发和餐桌并排,还有一台电视机。餐桌是大理石材质,户主应该就是在这张桌上用餐的吧?桌上放着一个四方形的空塑料盒,看着像是从便利店买来的盒饭。
移门半开,可以看到隔壁的房间,看上去应该是卧室。
我站在客厅中央,朝四周打量。房间里没有任何装饰品,放眼望去,只有单调的画面,而且似乎很久没有打扫了,地上的墙角已经积灰,是典型的单身男人的房间。
我扫了一眼,并没有看到雕像或细长的盒子。我翻了翻箱包和收纳盒,也没有找到。
房间里还有几个小橱柜,我一个个打开柜门,发现里面塞满了东西。虽说为了伪装成入室盗窃必须找一些值钱的东西带走,但在那之前,我得先找到客户要的东西。
橱柜全都找过,还是没发现雕像。于是我将搜索场所转移到隔壁的房间。卧室里放着一张单人床和书桌,旁边还有一只书架。
卧室里也有橱柜,所以我先从这里着手。里面挂着衣服,还有不少箱子和容器,杂乱地堆在一起。我把箱子和容器一个个打开,却发现里面装的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结果,我在这个房间里也没找到雕像。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六点。我开始有些着急,因为时限快到了。
我拉出床下的和书桌的抽屉,仍一无所获。我坐在床上,双手抱臂,犹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