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散文里已经提到过,自己还是孩子时候非常讨厌读书。看到姐姐们读着什世界儿童文学全集时候,觉得她们很蠢,认为那种东西没什意思。那是电视机刚开始普及到家庭时期,或许是开始远离印刷文字第代人。
“书是好东西哦。读书时候就好像自己变成主角,兴奋激动、紧张刺激,很有意思。”母亲常这样对说。
“不需要。要走自己路。”如是回答,端坐在黑白电视机前沉浸在《铁臂阿童木》和《铁人28号》世界里。
即便如此,在母亲意识里,似乎早已存在“读书孩子是聪明孩子”这样条定义,她竟然打算让自己孩子也去读书。她第次尝试让至今难以忘怀,是《佛兰德斯狗》。
不知道母亲为什选这本书,大概是这本书有名气或者属狗之类原因吧。但如果从解决不爱读书这个目出发来看,这完全是个错误选择。
母亲很烦,只得不情愿地读起来,但说实话,在看来,《佛兰德斯狗》点意思都没有。内容现在已经忘光,只记得那是个可怜少年带着他可怜狗,最终毫无幸福可言地死去故事。这样内容,说它“兴奋激动、紧张刺激”是不是有点太勉强啦?
“什玩意儿嘛,书果然还是让人心情沉重东西。”得出这样结论之后,越来越讨厌读书。
母亲却没有放弃。她似乎觉得,靠情节取胜书如果不合口味或许会产生负面效果,于是又想到伟人传记。大概她认为伟人成功故事会让提起兴趣吧。
就这样,《伽利略传》被选出来。它讲是家喻户晓伽利略•伽利雷生平故事。正如母亲所期望,被这本书吸引。
故事从场晚宴开始。少年伽利略在父亲带领下参加晚宴,可四周全是大人,令他觉得很无聊。他四处打量,寻找有意思事,结果看到天花板上摆动着吊灯。最开始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却渐渐地发现个特征——虽然吊灯摇摆幅度越来越小,但完成次摇摆时间却没有变。这就是“单摆等时性”。当时他竟凭借自己脉搏做出确认。
他觉得这是个不起发现,便告诉大人们,却没有得到重视。
“别乱说。摇摆幅度变小之后,往返次时间不是也会跟着变短嘛!”他们笑个不停。
于是,少年伽利略为雪耻而努力学习,成为名科学家,发现并且证明许多物理定律。最后他终于开始公开支持哥白尼日心说。但不管什时候,总有无知人。他背上“满口胡言、蛊惑人心”罪名,接受宗教审判。当时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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