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越三尺到底查到什呢?难道广本不是烈焰个系统?
“喂,你好。”曹云接电话。
“你好曹律师,是节目组。通知:嫌疑犯犯壹已经供述自己杀人罪行。”
“特?”什鬼,昨天还说好好,今天就认罪。真实案例,难道真实案例就是这样,犯壹承认自己杀人,最终被判有罪?曹云道:“要出门见疑犯。”
“好,收音师和摄像师已经在门口等待。”
……
曹云坐在犯壹面前:“什情况?”
犯壹激动双手抓曹云手臂:“他们不让睡觉。”
犯壹称警方对其进行疲劳审问。审问时间和手段是有规定。以九尾审问上井为例,法律没有规定不许破坏疑犯生物钟,法律只规定每天审问次数,审问时间。当然,,bao力审问绝对不允许。在法律上九尾没有问题。在二十年前,还没有对审问细节进行严格规定,只规定不允许单独审问,不允许刑讯逼供。
提审,强光照射,四名警察轮流询问问题。犯壹要求见律师要求直没有实现。在两天,准确说在36个小时后,犯壹屈服认罪,承认自己因为生意纠纷,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后,进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杀李墨。
招供之后,犯壹终于得以美美睡觉。
边节目组将犯壹招供书给曹云,曹云看招供书,是复印件,全部手写。有签名有画押。复印件是真,把死者李墨名字换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时间日期名字换上去。
这时候就出现个分水岭,现在有两个途径,第个途径是认罪。在预审前认罪,犯壹不被判死刑可能还是比较大,曹云可以提出激情杀人,因为刀是李墨刀,也是李墨发短信邀约犯壹。第二个途径自然是不认罪,要打无罪难度就非常高。
要打赢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须证明警方非常规审问。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审问过程没有录音,没有视频。就算有,也可以去除录音和视频(二十年前部分地区使用录像带,但轻易洗掉或者覆盖部分内容)。接着是四名参与审讯警察必然不会承认疲劳审问。
没有伤痕,没有证据,怎打掉口供?
难道赵传就是二十年前参与审问警员?甚至是负责案件探员?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类似作风,为达到目而不择手段。区别在于越三尺天赋点满开挂,她至今为止都是对。
曹云拿手机,联系节目组制片助理:“是曹云,需要些材料……材料没准备好,那就开不庭……好,会会把自己所需要东西发给你。”既然管家不是烈焰人,那制片助理很可能是烈焰人。
曹云边发邮件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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