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捕很久,烈焰方面没有任何表示。并且在王传被捕期间,他们还继续进行追逃游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曹云:“综上所述四个问题总结来说,就是烈焰看重王传有钱没地方花,闲着难受,于是成立烈焰诈骗小组。以烈焰法官身份为引,诱骗王传陆续向烈焰账户汇款四千万美元。加入烈焰之后,王传发现自己完全是个空壳。不仅没有任何权利,而且还有内部规则限制其在烈焰法庭上发言。”
曹云:“所以王传不仅没有实质性加入烈焰,参与他们犯罪活动。反而是以为被烈焰欺骗受害者。王传不仅不犯法,而且是受害者。但是由于王传被欺骗太深,加上司法部门推波助澜,不去考虑王传在案件中得失,只考虑王传拥有个烈焰法官头衔,就将王传定为烈焰犯罪团伙主犯。这是不负责任行为。就此,辩护席要求法庭对王传涉嫌罪名进行裁定。”
证人席王传泪流满面:“踏马应该雇你啊。”自己那个什鬼律师。
曹云并非没有依据,烈焰内审时竹说明过烈焰结构。核心三人加两个凯子,没事凯子掏钱,有事凯子顶罪。客观实质来说,王传确实是被烈焰坑受害者。
十几秒安静后,法官道:“王传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
曹云道:“王传签字他认罪是他事,们要寻找是事实。王传到现在还认为自己是罪有应得,却不知道三法官两凯子是烈焰法庭标配。凯子是什?没事投资,有事顶罪。试问烈焰真没有追求吗?烈焰分两个部分,第部分是原烈焰部分,明显冲击和干涉司法公正。第二部分,他们减轻犯罪程度,甚至开始玩起真人秀,目是什?是敛财。在打开烈焰名气之后,他们就开始利用烈焰来盈利。王传就是他们盯上最大凯子。”
曹云:“区分是否诈骗,首先要计算下王传加入烈焰后烈焰活动开销,烈焰开销根据估算大约是五百万美元,烈焰却要求王传汇款四千万美元。第二部分,王传是否在烈焰法庭工作中盈利,盈利分成两部分,第部分是资产盈利,显然没有。第二部分是心理成就感盈利,刚才说,王传只是个空壳,连在法庭上发言权利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存在心理盈利。”
曹云:“第三部分,王传是否改变过烈焰法庭人事结构,改变过烈焰运作规章或者任何草木?没有,事实上王传对烈焰法庭没有任何影响。王传在口供中称,想安排自己人也就是六月去邮轮,但是被二号法官以容易,bao露为由否定。王传提出重申两年前某案,也被二号法官以取证太难而否定。在王传认罪书写很清楚。”
曹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