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告诉,是说还是不说?”
“自己看,再见。”曹云和叶澜走向直升机,上飞机,走人。
飞机先送曹云回律师所,曹云下飞机后,联系曾经位客户:“王经理,是高山律师所曹云。想弄本直升机驾驶证……你把需要材料全部发到邮箱好吗?……好……”
叶澜问:“你真打算买直升机?”
曹云:“不买直升机,赚钱干嘛?”排骨斤就算五百元,作为有钱人完全没影响。吃排骨有意思吗?花钱,就要花到有点心疼才叫花钱。
物价,bao涨,洗劫是穷人,对富人生活质量完全没有影响。
曹云问:“起吃午饭?”
叶澜问:“合适吗?”
曹云:“也不是很合适,你过你,过,到本书结束,们混在起算是交代。你看这样合适吗?”
叶澜:“同意,再见。”
“再见。”
……
曹云回律师所才知道东方半岛出事。
两个年轻人开车闯过半岛保安岗,在被保安汽车追逐时,车开到大海峭壁下,两个年轻人双双死亡。追逐保安叫王石,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
类似事情很容易引发热议。这就是坏人做坏事之后逃跑,到底追不追社会问题。
这个问题不要被自媒体带节奏,追小偷是合法,他死是他事。但是有几个条件,总结来说不能威胁到小偷生命。比如拿石头扔他,比如开车撞他,比如围堵,逼迫其走悬崖死路。这样行为导致小偷受伤或者死亡,是要担责,甚至是刑事责任。
如果就是在小偷后面追,小偷心慌被车撞死,没事。连民事责任都没有。撞死小偷司机要赔点钱,交强险就足够赔。
特别强调点,在高岩类似案件判罚是不同。追死小偷有无责无罪。也有被判缓刑。也有撤销罪名。没有个统标准。那追还是不追?在前文说条件下,法律上是可以追。但但但!只是法律上可以追。
按照法律来说,保安追人是没错。但是问题在警方怀疑双方车辆发生过撞击。保安车没有问题,死者车从四十米高处砸落在海边乱石堆中,无法肯定车辆有没有撞击痕迹。警方之所以怀疑是在道路上找到些零件碎片。
按照零件还原现场,物证组认为保安驾驶车辆左侧车头撞击在死者汽车尾部,撞击处距离落海处只有两百米。由此可以肯定可以肯定撞击和落海是有直接关系,保安必须担责,并且有可能需要担负刑责。
警方认为保安在撞车之后,调换汽车后才报警。如果是这样,保安耽误报警救人时间,属于典型东唐肇事逃逸,七年起步。
目前东方半岛已经被封锁,二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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