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将烈焰庭审和刘长发进行对比。就画面对比而言,刘长发应该就是号法官。
不仅有刘长发涉嫌参与庭审视频,还有刘长发涉嫌参与法官组讨论视频。
视频时间不长,只有五分钟,并且分四个片段。按照法理来说,视频是无法成为证据。
事发第二天,刘长发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自己被人恶意诬陷,表明自己绝对和烈焰法庭没有任何关系。
警方对此回应称,他们正在寻找视频发布者,因为就目前四段视频来看,无法证明刘某和烈焰法庭有关。重要是,视频拍摄大部分画面是刘长发后脑,没有看见他口型,不排除视频声音是后期添加而成。即使视频是真,也没有办法证明刘长发就是烈焰法官。
曹云对此有些惋惜,他知道鬣狗定有波操作,能抓出名法官,曹云很佩服。但是虎头蛇尾,证据不够。诸如刘长发这样法官,不能暗杀,暗杀意义不大,挖出来审判才有意义。
新闻持续发酵,媒体挖出刘长发购买国外通讯卫星频道服务,并且是以私人名义购买。怀疑卫星频道这是几名法官通讯工具。警方很无力表示,卫星属于私人所有,就算是其本国司法部门,也没有名义要求私人交出数据。私人卫星拥有者趁机打波广告,他们表示,他们保护买家隐私和安全,并且表示没有数据存留。
曹云理解,如同移动电话网络样,他们只是提供个通话网络平台,你们通过电话联系做坏事,当然不可能让移动电话营运商负责。通过下载软件下载到些什,下载软件就要负责?私人卫星只是提供给高端高消费人群个隐秘通话平台,这些人有没有犯法,和私人卫星无关。
鬣狗算是败还是胜呢?不好说,烈焰估计也抓狂,按照规矩,刘长发知道太多,为保护其他人利益,,bao露就得死。现在刘长发死,等同坐实其烈焰法官身份。更难过是警察,他们知道刘长发定有猫腻,但是缺乏证据,甚至缺乏对其立案调查基本证据。目前只能从外围角度寻找蜘丝马迹。
……
警方高层召开会议,列席人很少,总检察长、李龙,越三尺和李墨。
李墨先回答两位老大问题:“根据调查,刘长发是烈焰法官可能性很大。刘长发拥有栋刘氏大楼,楼高二十四层,其中二十三层大部分是和二十四层是刘长发私人住宅。二十三曾小部分是刘长发办公室。”
李墨:“们私下和刘长发曾经雇佣保姆会面,刘长发有位老婆,三个孩子,他们住在东城郊别墅内。刘长发只有周末才会回家,平时就住在大楼内。这是根据保姆说明后画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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