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每天或者是隔天都会在十点半左右给王家鱼汤送鱼,并且会帮忙杀鱼。他是有可能得知这个信息。”
高山杏摇头:“不理解,三万多值得杀人吗?徐父正常工作,两个月赚三万还是有。”
“卖鱼利润有两个月三万,但是要交租,解过,徐父摊位每个月要交七千摊位费。鱼肉摊位比其他摊位更贵,七千已经算是很照顾。徐父每个月也就赚七千左右。正常生活花销两千,每周会找次女人,需要两千。另外徐娜才大二,课业比较重,每个月徐父会给徐娜千元生活费。”徐娜十八岁后福利院就不再贴补生活费,她是通过学前贷款进大学。
曹云道:“从徐父描述来看,他厌恶这份工作个原因是很苦,还有个原因是存不起钱来。”存钱如同打怪升级,银行余额慢慢增加,是人努力工作源动力。
曹云:“此外,认为徐父是想偷钱,而不是杀人。整理下想法,徐父提前几天知道王侠要交租,然后他想到个不在场证据,也就是包租婆。案发当天,他偷钱,结果被王侠发现,双方发生争执,不知道什原因,恼火之下就把王侠杀。请注意,徐父第次坐牢,是入室盗窃伤人。第二次坐牢,入室盗窃携带凶器。也就是说,徐父是有伤人心理准备。”
曹云:“徐父想法,偷钱之后,警察很快会找上门,他会把钱藏起来。警察不至于为三万块全面搜查,拿人拿赃,他只要能扛住讯问,加上包租婆作证,没有问题。风声过后,把钱拿出来,加上自己日常有收入,很容易洗白。”
曹云:“徐父在杀人后估计也慌,钱肯定不敢要,但是又不能不拿。处理纸币有很多办法,懒点扔垃圾桶,现在收垃圾根本不会看里面有什,桶直接倒到车内去。最细节是凶器,凶器竟然留在现场。杀人和偷钱是完全不同概念,导致他杀人后没有时间去蹲守包租婆,让他准备好不在场证据无法拿到台面上来。”
高山杏疑问:“你前面说徐父有伤人准备心态,杀人又凶狠,又处理钱,怎会把凶器留在现场?”
曹云道:“这把刀跑不掉,徐父案发前去过王家鱼汤,王侠死于杀鱼刀,警方肯定会征缴徐父杀鱼刀。这把刀很特殊,大部分鱼贩用是五金店买刀,徐父这把刀是徐娜激励父亲走正道,买德国刀,好几百块。以现在刑侦技术,可以判断徐父这把刀是杀人刀。如果徐父不丢刀,刀就是死证,无可辩解死证。所以徐父丢刀这个细节,让增添疑虑。”
高山杏:“你认定他是凶手?”
曹云摇头:“不,刚才说这些细节都可以有另外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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