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们回去。”
灰发邪神朝着他遥遥伸出手来,璀璨金眸里满是隐约笑意。
不知道为什,现在这幕居然有让宗衍眼眶热错觉。
就好像那些无人理解,无人得见委屈都从身体深处涌漫上来。
他直都是个人,即使身周环绕着最绚烂璀璨太阳光辉,也同样依旧是人踽踽独行,孤独从地球表面冲出到大气层去,在所有人类还在被窝里做着美梦时候,他却以献出生命方式拦下位外神和位旧日支配者来袭,拯救这颗水蓝『色』美丽星球。
然后宗衍又回到地球三亿五千万年,在这个人生地不熟,自己完全不熟悉史前时代,变成位拥有自己领土邪神,见证亚特兰蒂斯灭亡。
他最大悲哀就是,虽然有着邪神之躯,但他却有颗人类,鲜活跳动心脏。
这颗心脏让宗衍不至于忘记人『性』,不至于被邪神思维和意识侵袭,也给他带来沉重负担。
在这途中,他直都是个人。
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宗衍就是个人。
读小学时候记忆太过模糊,他又更喜欢生活在自己世界里,每天还要帮『奶』『奶』写字做工,根本不会去想这些。而初中时候『奶』『奶』身体开始逐渐变差,宗衍经常要学校医院三天两头跑,中午如果走读,还需要在家里自己做好饭送过去。等到高中『奶』『奶』就真走,然后宗衍彻彻底底变成个人。
这些年因为家庭事情,宗衍也基本没有交到过朋友,他根本没有多少用在社交上时间。吃饭是个人,放学是个人,平时就是在筒子楼里帮爷爷『奶』『奶』们打打下手做点跑腿事情,或者去旧书店看天书,日子倒也不觉得无趣。毕竟他还有超能力,只要拥有超能力,就像是穷人怀揣着宝藏,只要想起手里所拥有东西,样会有满足感和快乐感。
可现在不同,现在宗衍是完完全全脱离人类社会。
那种孤寂感就从被刻意掩埋角落里全部翻出来,每点都带着苦涩感觉。特别是在他已经打算,不得不以邪神身份生活下去后。
‘想开点,好歹邪神还有无尽生命,等到卡尔克萨和拉莱耶打完架就找个海底山洞去睡觉,觉睡到三亿五千万年后再参加高考也来得及。’
可是,犹格·索托斯真来。
从时间与空间尽头,从遥远维度之外来。
宗衍不知道这个邪神抽什风,但如果对方真能够把他带回到现代,那他决定在木板上刻上邪神大名,好好在家里建个牌位,烧香点火给供起来。
“等等。”
他上前两步,想要握住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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