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买。买两瓶韩国牛奶,盒美国饼干,打德国啤酒。在房门口就闻到猫屎味,养只公猫,叫作武松。说是养,不如说是接待,因为是朋友出国之前强送给。过去养过只狗,养个月,因为不爱出门,所以狗憋得乱转,得窝咳,治个月之后送给位户外运动教练。后来小区只野猫老跟着,毛又黑又亮,胖墩墩,就请她来家里住阵,没想到竟有跳蚤,咬得生不如死,只好把她扫地出门。这只武松原来不叫武松,叫作亨利二世,朋友心血来潮从宠物店买,品种是加菲,四个月,身黄毛,眼大脸扁,酷爱打喷嚏,天要打几十个。能吃能拉,且总是拉在沙发上,殴打恐吓喷药都无效果,上网查下到底是怎回事,个靠谱答案是此猫是白痴。也就是智商有问题,才想起来自从这只猫来寓所,就从没叫过。打也不叫,打得狠,龇牙咧嘴,浑身抖拉出坨屎来。原来是个哑巴啊,心想,不过也好,倒是不闹,与相宜。
进屋之后收拾猫屎,填猫粮,沏茶水,撕开饼干,开始弄专栏。弄三个钟头,茶水喝五六杯,饼干吃得干二净。个字也没写出来。
实话说常感到孤独,也因此觉得愉快。多年以来都想钻入人堆里,与人发生紧密联系,可是就像养过宠物样,无法改变自己,他们也无法改变他们,不爱动弹,他们就会咳嗽,他们有跳蚤,就会烦恼,所以终于还是分散。写小说这件事情就是另码事,人物也许讨厌,觉得难相处,但是毕竟他们由创造,所以只能认命。造世界,铺设血管,种上毛发,把这个世界奉上,别人因此而知道,觉得解点,其实也可能离更远,具体分寸拿捏都在这里,愿意以囚徒境地交换,什事情都是有代价,怎弄都是耗尽这生。叔本华说,活着为避免死亡,走路为避免跌倒,大概是这个意思。
又抽几支烟,想起傍晚男孩。世上多有自命不凡者,有可爱,有招人烦,那个男孩不算招人烦,而且字写得不错,品位也不很烂。他生在这个时代,活在北京,养出自恋毛病,也没什奇怪。在他那个年纪还在浑浑噩噩地想要过正常人生活,还在带着狗到处看病,急切地想要证明自己有同情心,是个善良人,骗自己无论如何不会抛弃他,告诉他第二天可以遛他,其实第二天还是早起不来。打开那个邮箱,费半天劲找回密码,原来是多年以前妈妈座机号。上封邮件还是个大学女生发给,说她要来S市出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