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水粘在这刻,完全凝固。
只瞬,或许只有秒,零点五秒,或者更短,时间再次流动,树叶开始响动,那人嘶吼着向他扑来……李维斯只觉眼前花,个高大身影倏然出现在他身前,仿佛道鬼影般,把扯住“野人”,将他丢得飞出去!
是,他就这飞出去,超过两百五十斤身躯瞬间摆脱重力束缚,像树叶样飘足有五米远,砰声砸在泥地上,昏过去。
什情况?李维斯被这反科学幕惊呆,目瞪口呆地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男人。
幽暗天光下,他仿佛尊神祇样立在那里,身材高大而消瘦,看不清脸,只看到身上皱巴巴脏兮兮T恤衫,以及全是破洞牛仔裤,双高帮军靴沾满泥土,仿佛刚和狮子老虎搏斗过,才从深山老林里出来。
他看眼昏厥“野人”,回身走向李维斯,声音沙哑而低沉:“没事吧?”
李维斯仰躺在地,略有点呆滞地看着他,顿两秒才道:“没、没事。”
“起来。”男人伸出右手,“还能走吗?”
“能。”李维斯回过神来,没敢握他手,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同时注意到他右腿上箍着个金属支架,走路略有些蹒跚。
李维斯脑中灵光闪——他不会就是宗铭吧?
没等他开口问,男人忽然转身,往之前“野人”摔倒地方跑去,同时厉声斥道:“站住!”
灌木丛里传来凌乱脚步声,“野人”飞快地往远处逃窜。男人想要追过去,然而腿脚不方便,只追几步就停下,从兜里摸出个什东西,向对方逃窜方向瞄准。
李维斯注意到那是把小巧格洛克手枪。
手枪!中国可是禁枪,什人会随身带着把格洛克?!李维斯都惊悚,目瞪口呆看着男人。
男人瞄准半天,却没开枪,慢慢将枪口垂下来。
隔少顷,他瘸拐地走回来,对李维斯说:“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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