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常短衣长裤与半旧不新靴子。骑着马也不是那种健硕高大好马,只是匹瞧着普通个头中等精瘦灰马,作为代步已经足够,这和许多远行剑士配备没有多少区别。
这样他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冒险者。
天气寒冷,在夜晚下场雪,他个人在大雪中匆匆赶路,月光明亮,马蹄落在雪地上,留下串格外孤冷脚印。
旦离开兰诺领,对于他来说意味着即将踏入相对危险地界,他出色容貌在少爷身边时不是问题,但人独行,即便他是超凡者,这种级别美貌仍然会带来些麻烦。
裴森很清楚这点,他大号长相与现实中本人更相似,虽然也不错,但并没有到这种程度。
相比较其他玩家,裴森对于比克斯魔方解更深,更别说他现在觉得这里就是个真实世界,所以,为尽快安全地到达王都,他打定主意路都会很低调。
幸好黑雾斗篷相当实用,甚至他将亡灵之眼带在身上,黑雾斗篷遮掩气息效果都会使得别人无法发现亡灵之眼存在。
裴森佩戴亡灵之眼原因很简单,他想借着亡灵之眼来寻找巫妖传承之地。
只有他个人前往王都,附近虽然或许会有些零散玩家,但是要想让他们帮忙估计不是很容易,比克斯魔方就算是愿意帮他发布任务,裴森也需要多斟酌下,他们毕竟并没有加入少爷阵营,如果在去救少爷时候反而因为玩家缘故失控,那就得不偿失。
和玩家们不样,“NPC”可只有条命,少爷也是这世上独无二存在,他可不像自己样死还能复活。
裴森不想有任何意外,就要将意外发生可能性降到最低,他其实向是个很谨慎而且稳重人,他从来都不喜欢冒险。
如果喜欢冒险话,他从开始就不会进入金玫瑰庄园。
“这样话成为巫妖或许是更好选择。”裴森从现在还在霜枫领巫妖那里得到些死灵魔法,但还远远不够,要达成转职不仅仅要找到三处巫妖传承之地,还要掌握50个死灵系魔法知识,比起前者,后者要更困难些。
幸运是,少爷留给他那枚秘纹戒指里,居然有小本关于死灵系魔法书。
不得不说那位柏菲尔德家族大佬真太厉害,这数千本魔法书需要绝不是两位魔法师积累,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得来。
临近兰诺领是海明雅子爵领地,自从阿尔齐被推倒之后,大量冒险者和佣兵又开始在这里聚集,贪婪海明雅子爵每次都要向他们收取不菲入城费。
裴森老实地缴纳笔钱,就可以安静地穿过这位子爵领地。
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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