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高显先生第次谈到遗嘱,是在他住院以后个多月事。某次与他在病房里闲话家常时,他主动提起此事,说差不多应该准备。
“您丧失斗志可是会很伤脑筋唷!”故意用乐观开朗语气说着。“不过赞成您预先立下遗嘱,虽然可能几十年以后才会用得着啦!”
他微笑着对鼓励心领神会,接着说:“遗嘱内容,大致上已经决定,只是有些大问题,可能需要再修改。”
“当然。”
“或许会麻烦到你,你最好要有心理准备。”
“好。”
这“麻烦”两字,当时还无法解真正含义,但也没多想。想对高显先生而言,质应该是公开遗嘱时间吧?过几个礼拜之后,才知道不是。
“行遗嘱都还没开始写,现在讲这些或许很奇怪,不过坚持在某些条件下,遗嘱才能公开。”
“什?”
“第,为避免情况更加混乱,死后个月内遗嘱不得公开;其次,定要相关人等全部到齐,才能公开。不相干人不可以在场,人没到齐也不可以,不过可以找代理。”
“没看到遗嘱内容,怎知道跟谁有关,跟谁无关?”
“只要事先把相关人等名字告诉古木律师不就好吗?大家集合地点就选在回廊亭!在那里就不必顾虑会有其他杂音。”接着原先生脸落寞地说:“打算把墓地选在八泽温泉。你知道吧?那个小庙。”
“嗯,知道。”
“那间寺庙就在回廊亭前面,公开遗嘱之前,或许大伙还会来为拈柱香吧?”
认为他选在回廊亭公开遗嘱,主要目就是为这个。他担心大伙儿只惦记着遗嘱而忘他这位立遗嘱人。与高显先生长年相处下来,知道他内心脆弱。
“除此之外,最重要遗嘱内容很伤脑筋。”他躺在床上不停地抓头。“不管怎说,都是群与不亲密家人,这种时候,要是有个老伴在身边就好,可惜,现在想再婚也……”
马上就听出他话中有话,但能说什呢?此时不管说什,听起来都很虚伪,因此只能缄默不语。从此之后,他也不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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