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她与他单独站在河边岩顶上,他们俩短裤和衬衣在爬上来时候都被刮破,他们站在那里,俯瞰着下面哈德逊河。他们听说在晴朗日子里,能从远处望见纽约,可是他们只能看见河水、天空,以及太阳光线互相交织生成层雾霭。
她跪在块石头上,向前探出身子,竭力想要捕捉到城市些痕迹,风将她头发吹散过她眼睛,她转过肩膀瞧——发现弗兰西斯科此时没有在看远处:他站在那里正看着她,那眼神很奇怪,专心致志,没有笑意。她呆在那儿,动也不动,两只手伸开撑在石头上,胳膊紧张地支撑着她身体。不可思议是,他目光让她察觉到她姿势,察觉到她肩头从磨破衬衣中露出来,她那修长、被划破和晒痛双腿歪放在石头上。她气恼地站起来,离他远些。她仰起头,眼中愤恨遇上他严厉,断定他眼神是非难和不怀好意,然而却听到自己质问他声音中带有微笑和挑衅腔调:
“你喜欢什?”
他大笑起来。她则惶然地被吓呆,不知道自己怎会说出这样句话。他指着远方塔格特车站那边闪亮铁轨,回答说:“那就是喜欢你地方。”
“那不是。”她失望地说。
“喜欢就是,那会是你。”
她笑,那毫不掩饰喜悦等于承认他胜利。她不知道为什刚才他那样奇怪地看着她,不过,她觉得他是从她身体和她内心当中,看到某种她还无法把握住联系,而它会在将来给予她统治铁路力量。
他唐突地说声,“看看们能不能望见纽约吧,”便猛地拽她胳膊,把她拉到岩石边。她觉得他把她胳膊拉在自己身边时候,根本没注意自己抓住她样子,这让她和他紧贴着站在起。太阳温暖从他腿上肌肤传递到她身上。他们向远方眺望,但除亮闪闪雾,什也看不到。
在那个弗兰西斯科离开后夏天,她想,他离开就像是跨越告别童年边界:秋天,他就要去上大学,接着,就要轮到她。她感到阵焦躁,里面还夹杂着害怕激动,似乎她就要跳进个莫名危险之中。这就像几年前时候,她看着他头个从岩石上跳进哈德逊河,看着他消失在黑沉沉水中,而她站在那儿,知道他马上就会浮出来,而下个就要轮到她。
她驱赶着害怕感觉,那对于弗兰西斯科,只不过是又个精彩表现机会罢,他是战无不胜、永不服输。接着,她想起几年前听到过段话。那话挺怪,怪就怪在尽管她当时并不觉得它有任何意义,却从此记住。说这话是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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