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厌别人拼错名字,尤其是核实清楚简直就是轻而易举事。几封邀请函,发票……日常那些东西。在沓信最下面有个A4纸大小棕色信封,里面显然装着份稿件。这很少见。从来不会阅读主动寄来稿件。没有人这做。但信封上写着名字(拼写正确),于是把它拆开,看见首页有两行字:
死神在踏步
唐纳德·李
思考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常春藤俱乐部那位服务员写书,就是看见艾伦·康威后摔掉盘子那位。他声称是艾伦偷走他创意,把它用在阿提库斯·庞德系列第四本小说《暗夜召唤》里。仍然不太喜欢他书名和开篇第句话(在布莱顿亭台剧院里上演过数百起谋杀案,但这是第起真实发生案子),不是很吸引。觉得,想法不错,但是表述太过平淡,措辞也有些笨拙。但是答应过他要读读看,查尔斯不在,而满脑子都是艾伦,想,不如就现在吧。有茶喝,何乐而不为?
跳着读大部分内容。这是掌握技能。通常,在看到第二章或是第三章结尾时候,就可以判断出这本书喜不喜欢。不过如果要在选题会上讨论,会坚持看完最后页。花三个小时读完这本书,然后翻出本《暗夜召唤》,两相比较起来。
摘自艾伦·康威《暗夜召唤》
第二十六章,谢幕
福莱公园剧院里,切又回到开始地方。詹姆斯·弗雷泽环顾四周,感觉这切都不可避免。他放弃当演员,成为阿提库斯·庞德助手,他协助第个案子将他带到这里。这座建筑甚至比他初次见到时候还要破旧,舞台已经被清空,大部分座椅靠着墙叠成摞。红色天鹅绒幕布被拉到旁。无所遮挡,也没有好戏上演,它们看上去无精打采、破破烂烂,无力地挂在绳索上。舞台就像是张打着哈欠嘴巴,这也是许多被迫坐在观众席年轻观众在观看校长出品《阿伽门农和安提戈涅》时脸上表情,如今显得充满讽刺。唉,艾略特·特维德不能再表演。他就是丧命于此,把刀捅进他咽喉侧。弗雷泽还没有习惯谋杀,有个念头让他尤其胆寒。究竟是什样人会当着屋子孩子面杀人?校园剧表演那晚,小男孩和他们父母——三百人坐在黑暗里。他们这辈子都无法将那晚从脑海中抹去。
在剧院里断案对庞德来说得心应手。他把座位分成两排,面向他。他站在舞台前,倚着他红木手杖,但就算叫他站在舞台上,他也毫不怯场。现在是他表演时刻,也是整部剧高潮。三个星期前,名访客惊慌失措地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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