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着做什?”
“能怎办?回到车上,开车走。”
“你之前看见那辆自行车。它还在那里吗?”
“记不清,说实话,没有留意。”
“所以你就离开……”
“很生气。大老远开车过来,没想到立刻就被赶出来。开大约十英里到十五英里,然后,你知道吗,改变主意。还在想着罗伯特,还在思考怎样才是对。该死马格纳斯·派伊,他以为他是谁,竟敢在面前摔门?从遇见那个人那天起,他就直对颐指气使,突然觉得受够。开车回到派伊府邸,这次没有把车停在木屋附近。径直开到府邸大门前,从车上下来,再次按门铃。”
“你离开多长时间?”
“二十分钟?没有看表,当时没有在意时间。这次,下定决心做个断。只是这次,马格纳斯爵士没有来开门;又按两遍门铃,还是没动静。于是,跪下来,打开信箱口,打算冲他喊话。正要告诉他,他是个该死懦夫,他应该到门口来。”布莱基斯顿声音戛然而止,“就在那时,看见他。地上流很多血,眼就看见他。他倒在走廊里,就在眼前。当时没有反应过来,他头被人砍掉。谢天谢地,他尸体没有正对着。但是立刻就明白过来,毫无疑问,他已经死。
“很震惊。不仅如此,简直目瞪口呆,就好像被人拳打在脸上。感觉身体在往下滑,以为自己要晕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站起来。知道,在折返短短二十分钟里,有人杀马格纳斯爵士。也许第次敲门时候,他们可能就和他在起。他们可能在走廊里听到说话。也许是等离开以后他们才动手。”
布莱基斯顿点根香烟。他手在颤抖。
“知道你要问什,庞德先生。你为什不报警?呃,很明显,不是吗?是最后个看到他活着人,但同时又有理由希望他死。失去儿子,因此而怪罪马格纳斯爵士;失去妻子,她又在为他工作。他那时就像宴席上魔鬼,如果警察在寻找嫌疑犯,他们会直接盯上。没有杀他,但马上就能猜到他们会怎想。唯念头就是,赶紧离开这个该死地方。爬起来,回到车里,用最快速度开走。
“车穿过大门时候,另辆车开过来。除对车头灯外,什也没看见。但是担心,无论开车人是谁,他都会记下车牌号,然后举报。是这回事吧?”
“车里是派伊夫人,”庞德告诉他,“她刚从伦敦回来。”
“唉,很抱歉,让她独自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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