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又忍住。
俩人平静并肩跑会,而后叶斯忽然轻声叫道:“何修。”
何修心里颤,低声说,“你突然叫大名干什。”
叶斯笑着扭头看他,黑眸比背后江面还要闪着光似,“叫你大名让你记住这刻,这刻巨无敌爱你。”
何修立刻翘起嘴角,压也压不住,他使劲盯着叶斯,盯会才勉强稳下来,点头努力平静说,“也是。”
叶斯又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但想说好像很多,哎,跑马拉松是不是不该像咱俩这样个劲唠嗑?”
何修笑笑,“那你加速吧,使劲往前冲,就直在旁边跟着你。”
叶斯点头,“得令!”
他脚下提起速来,毫无马拉松精神地开始狂奔,风样刮过,何修在后头紧紧地跟,几秒种后就又跟他并排,然后稳住速度两人挨在起几乎同步同节奏地向前跑着。
“你说——”叶斯提高声音,“以后们会不会变成个平庸大人,每天为生活和人点头哈腰。或者跟爸那样,只知道在外头挣钱,总也想不起来回家。”
何修勾起嘴角,语气平静,“估计很可能会。”
叶斯愣愣,看他眼,“靠……他妈以为你说不会啊,你怎不按套路答题?”
何修忍不住笑起来,慢慢放缓速度,叶斯也默契地跟他起慢下来调整呼吸。
何修说,“但那时候人生又有新意义,努力生活本来就是意义。就像们现在押上全部去赌个高考结果样,这也不是什清新脱俗事吧?”
叶斯笑,“没事,你以后怎样都会直陪着你。”
何修喉结动动,转头在他肩膀上拍下,“说反,是,会直陪着你。”
“是!”叶斯也巴掌拍回去,像是忘自己在跑长跑,又兴奋地提起速来。
这条江很长,平时坐车从头到尾还得发会呆,更何况用脚去丈量。
跑到中途,差不多六七公里时候,叶斯体会到第次艰难期。脚像灌铅样沉,即使确信自己心脏没问题,也觉得心跳似乎有些撑不起全身运血需求,头晕耳鸣。
何修估计也差不多同步难受起来,但他拉着叶斯手,俩人起调整呼吸和节奏,咬着牙继续向前。
突破第次艰难,之后几公里又舒舒服服。等第二次艰难期到来,两人都很默契地不说话,只拉着手给对方鼓励。
二十公里,最后几公里时人对疲惫感知仿佛会被神经中枢刻意淡化,反而视觉和听觉变敏感,光和影变得更加明亮,耳边呼吸声也更清晰。
每吸进口气,叶斯仿佛能感觉到氧分子被细胞贪婪地吞入过程,痛快无比。
中途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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