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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因为如此,衣服背包什全落在原地,星陨没有多余衣服,他想把衣服给穿,可是也不想他冻到,索性就直维持器形。』好在大家都是能力者,彼此还是能交流,即使是变成器形态,尼鹿也能和大伙说话。
也幸好尼鹿是器形,否则他们雪橇还真坐不下两个人,星陨显然也很累,坐到雪橇上时候,他明显松口气,不过他却没像其他人那样松开鞋子检查自己脚,相反,他主动和其他人道:
“让看看你们脚。”
眼瞅着众人没反应过来,他还特意轻轻晃动下白皙手掌,大家这才恍然大悟,纷纷除下鞋子袜子,露出伤痕累累脚底板。
有星陨和尼鹿在就是好,这点伤根本不算什,阵暖意从脚底传来,等到宫肆低头再去看自己脚丫子时候,他脚丫已经恢复光洁,甚至连之前老茧都没有。
“这……这……这光滑脚,茧子什留着就行。”宫肆有点不太习惯。
“抱歉,这个目前还控制不。”星陨脸歉意。
“只是说说而已。”摆摆手,重新穿上鞋袜感受下,宫肆脸上露出笑意。
至此为止,F班大队人马已经汇合,除去八成已经偷偷离开逆流,剩下人就只剩下玛隆和戈,唔……乌迪勉强也算个吧。
“不过们有雪橇情况下,速度应该算是所有人里最快吧?毕竟玛隆又不会做雪橇,戈……看起来就不会。”晚上休息时候尼鹿还是会变成人形,坐在火堆旁,他看着周围片漆黑张望——周围仍然没有戈或者玛隆身影。
事实证明,戈和玛隆确实不会做雪橇,但是他们俩会打架!不,是打猎!
旅途第三天,就在宫肆在半山腰上吭哧吭哧做雪橇功夫,戈和玛隆遇到野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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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玛隆没有找到艾敏,可是他找到戈。
两个人都不算十分认路类型,其他人行驶在正确通往目地道路上时,他俩已经跑偏,然后两个方向感都不算好人走在起,越走越偏,他们遇到这片地区最可怕生物。
是,这片地区最可怕生物不是熊、不是山地狼、而是野马,确切地说是野马群。
生长在齐洲广阔无人区,野马是这片区域最大团伙,它们从来都是聚群而居,头公野马为首,率领着其他野马每天去不同地方饮水吃草,大概是这片土地真非常荒芜过,和其他地方马不同,这里野马居然是杂食性,植物缺乏情况下,它们还可以吃肉,它们牙齿很尖锐,连厚重熊皮都可以咬开,不过它们武器可不是它们牙,而是蹄子,遇到敌人,野马群就将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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