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点,雨停。
风,bao让这座城市面目全非,街道上就像废墟样,堆满各种垃圾。
餐厅里气氛很糟糕,这里玻璃全部碎,客人们不愿意在酒窖里继续等待,他们打发仆人或者服务生去酒店前台打听情况。
詹森是唯坐在窗边人,他完全不介意那破掉窗户与乱飞窗帘,他身上衣服已经换成件双排扣黑色晨礼服,长到膝盖,里面是浅褐色马甲与件有蕾丝领巾象牙白衬衣。
在繁复蕾丝褶边下面,能看到马甲两粒纽扣。
纽扣是浅粉色海螺珠,波浪般细腻柔和纹路,在灯下闪烁着瑰丽光芒。
打扮成阿拉伯灵媒盖密尔坐在他对面,手里拿着杯酒,酒液是浅淡琥珀色。
邪神好像对这种人类气味剂产生兴趣。
盖密尔抬头看詹森手里书,通过封面确认这是他们在伦敦第次碰面时候詹森买侦探小说。
“你还没看完?”
“不,在回顾其中个故事。”
詹森把书摊开,放在桌子上。
在封面碰触到桌面那瞬间,所有水渍、树叶、灰尘都消失。
桌面清洁如新。
“狮鬃毛?”盖密尔低头,疑惑地轻声读出章节名。
这个短篇是以福尔摩斯视角描述,而不是最常见华生医生。
“你想尝试做位侦探,探究那位银行家秘密?”盖密尔好奇地问。
詹森通过这个回答,确认盖密尔同样读过自己手里书。
点都不意外呢。
“……不,确认自己没有那种天赋。”詹森重新拿起书,无奈地说,“回到《狮鬃毛》这个故事,你不觉得它很让你失望吗?”
“你是指人类碰触水母会死这件事?”
《狮鬃毛》是个发生在海边奇案,扑朔迷离,死者留下句莫名其妙遗言,“狮鬃毛”。
死者背部是条条细长鞭子留下恐怖伤痕,就在警方锁定嫌疑犯想要逮捕他时候,结果嫌疑犯也被袭击,身上有同样伤势。
最后福尔摩斯发现凶手是种海里剧毒水母,它长得很像狮鬃毛。
如果读者是人类,看到最后自然十分惊奇,据说伦敦沙龙里还引发场关于剧毒水母讨论。
很多人连水母是什东西,长什模样都不知道。
生物学在这年头是很时髦话题。
读者们都很敬佩道尔爵士学识,邪神也像人类读者那样,从这些侦探小说里学习到很多人类知识。
唯例外就是《狮鬃毛》。
拿詹森阅读体验来说,他兴致勃勃阅读到最后,发现真凶竟然是自己不屑顾水母?
——认真吗?
詹森简直想要当场拎起只水母,把它身体里水都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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