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飞。
叫秦纵,今天竟然看见朋友小侯爷,个混世魔王,天不怕地不怕横着走大螃蟹,竟然比女子还娇羞三分,扭扭捏捏地将他家那块祖传玉佩塞给何尚书家千金,脸比猴屁股都红,向能说会道嘴里竟然蹦不出个字儿。
行,这块玉佩送出去,他爹要是知道,估计得揍死他。
嘲笑他,他气急败坏地指着鼻子骂:“你有什好笑!咱们今年都十七岁,正好是情窦初开年纪!你怎可能没有喜欢人呢?你肯定也有!快说!不准隐瞒!”
捂着耳朵被他吓跑。
回到秦府,问云瑛:“喜欢是什?”
云瑛仔细地想想,然后眯着眼看府里盛开大片海棠花,弯起唇角,轻声道:“喜欢,就是想和个人永远在起……哪怕他不知道你喜欢他。”
永远在起吗?
想和谁永远在起?
……是不是喜欢谢春飞?
叫秦纵,发现真很爱谢春飞。小时候好感,在岁月静好温柔里,点点发酵成喜欢。
十七岁时候,梦想就不只是江湖,还多个谢春飞。
要娶他,然后带着他起四处游玩,会学好功夫,保护他。
叫秦纵,今天是二十岁生辰。
终于弱冠。
春飞哥哥说,等弱冠就嫁给……若是他不同意,就软磨硬泡到他同意。
这天爹摆很大很大酒席,请很多很多人,桌桌敬酒,让脑子慢慢迷糊起来。小侯爷搂着肩膀,指着站在海棠树下何妹妹,醉醺醺地笑开来:“今年也满二十岁,和爹说,挑个好日子就去提亲,尽快把事情办下来,倒是你啧啧啧,孤家寡人呐!”
听得牙根发酸,酒意也上来:“有什不起!谁先成婚还不定呢!”
小侯爷噗嗤声笑出来,朝摆摆手:“那等着!”
有什不起!也有喜欢人!
大半夜,凉风吹,酒意散三分。
想见他。
于是策马疾驰,路到落霞谷,醉得厉害,见门打不开,连敲门都忘,干脆从窗子翻进谢春飞屋子里。
向他讨个礼物。
个吻。
这是第个吻,春飞哥哥嘴唇比想象要软,里面似乎还带着甜甜香气,像是小时候吃得那种桂花糕。
把这些年渴望颠三倒四地全都说出来,喜欢他,喜欢要命——要娶他,哪怕他旧疾缠身,哪怕他无所有。
春飞哥哥,你有就够,你有,就并不是无所有……会给你全世界。
他应。
叫秦纵,发现江湖梦和谢春飞,竟然是不能同时存在。
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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