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很远路。”秦纵手指撩插进他头发中,抚摸亲昵。他们像是小动物般相互紧紧依靠,在丛林角落里咬着耳朵。
“以为还有更远征途。”阮肆被抚摸得很舒服,微微眯起眼。
“当然会。”秦纵说,“你从来都没有自觉,直跑得很快。”
“想越过去。”阮肆听见秦纵沉稳心跳,“越过自己。”
秦纵停顿片刻,指尖撩开他头发,露出他额头和眉眼。秦纵垂眸看着他,“越过这个你,还有下个你。你随着时间不断地蜕变出来,你总要不断地突破……是不是很难?”
“嗯。”阮肆疲惫地合眼。
“其实点也不。”秦纵说,“你也依然是最初。你享受写作过程,热爱写作快感,从头到尾,丝毫没变。”他身体往下滑滑,带着阮肆起躺倒,“跟自己握手言和。”
跟自己握手言和。
让过去现在未来所有感触都因为热爱而融汇贯通在只笔。掌握这支笔,充盈这支笔,经年不变热爱这支笔,那就没什难处。
阮肆睡着。
早晨窗帘被拉开,阳光充满整个房间。被子里秦纵还在睡,阮肆套件他衬衫,就穿着短裤盘腿靠在移到阳台上懒人沙发里。手指飞快掠动在键盘,文档页面飞速增加着字数。
去他比赛。
什都不重要。
什都没有这刻阳台阳光、跃动指尖和背后床上睡着人珍贵。
写出来应该是“想写所以必须写”情感。他坦然回头,看过去四年自己在新疆每个地方留下痕迹。每个痕迹都蕴含着不同情感,这些情感都是他,他不需要惶恐和质疑,他只要听凭这支笔指挥,坦率地讲出自己触感。
不论是雕琢精致华丽,还是朴实无华平白,所有能够在人心头留下印记文字,都是情感真挚地传达。
感情浓烈而张扬。
这就是阮肆。
也是择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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