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假期很快过去,王玮和秦书吃过午饭,在沙滩上悠闲地晒会儿太阳,这才踏上返程游艇。
除头天比较荒唐之外,秦书后来倒还算克制,念在王玮身上有伤,终究也只是手上占些便宜,没像他所说那放浪形骸。
多亏年轻身体强大恢复力,等到第三天回程时,王玮身上痕迹已经消得七七八八,只剩肩胛骨下方那道狰狞淤痕,不过穿上衣服也瞧不出来。
因为王玮酒后那番话,秦书这两天话少许多,即使做不到直率地承认自己心思,也没有再口出恶言,倒是让王玮有些惊讶。
这人别扭几乎已经刻在骨子里,就像是只全副武装刺猬,越是亲近人就越容易被他刺伤。
孟然天生情商低,又是秦书家人,不论他说多重话,都能凭借野兽般直觉感受到其后关心爱护,执着地守护在他身边。
但王玮是个情商正常普通人,会被他话语中伪装出来恶意迷惑、中伤,也会因为付出感情没有得到回应而感到失落、胆怯。
况且在某些事情上,他别扭程度不亚于秦书。
两个人身上都带着尖锐刺,毫不收敛地靠近,后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可以说上辈子走到那般境地,他们俩都有错。
带着记忆归来,他状似轻巧地揭过秦书次次恶言,却还是让刺扎进心底。要不是这次酒醉,趁着酒劲发作通,恐怕就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心里居然有那大怨气。
原来即使后来和好,他曾经受过伤害、鲜血淋漓创口,也从未消失过。
正出神地想着,秦书见小情人痴痴地望着小岛方向,以为他是舍不得,踱过去捏捏他腰侧,低声问道:“等下次再带你过来?”
秦书声音将王玮从思绪中拉回,他抬头,阳光下这人轮廓分明,嘴角带着若有似无笑意,跟上世很不相同。
王玮眼睛眯起,拇指指腹在他唇边红痣上碾碾,笑着应道:“好。”
重来次,好在他没再让这口不对心家伙给骗——
回到B市已经是傍晚。
旅途劳顿,第二天还要上班,秦书就没让王玮做饭,两个人在外边儿吃晚餐。
可也就巧,难得在外头吃顿,还遇上个熟人。
“王哥,这巧?”依旧是这千篇律开场白,和强装出来温和声音,王玮不用回头都知道这是谁。
段时间不见,温楠变化挺大,最明显就是底气足不少,腰板挺得笔直,过来跟秦书问声好:“秦总。”
他身旁还站着个女人,妆容精致行止端庄,虽说挽着温楠手臂,下巴却是微微抬起,面容柔美之中还带着几分强势味道。
两个人站在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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