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他动作是如此漫不经心,看上去就像随便扔个小玩意儿般,手下倒是慌忙珍而重之收起枪。
这时那个助手拿着手机快步走来:“埃普罗先生,董事会打来电话,马蒂斯董事想要跟您说话……”
埃普罗接过手机,连声招呼都没打,直截当说:“刚才杀约翰?希伯来,你们派几个人过来收拾下现场。地址会让人发给你。”
“……”电话那边传来清晰而愤怒喘气声:“您为什要这做?!”
“没什特殊原因。”
“没什特殊原因?!”
“并不是每做件事情都定有原因。好,现在告诉你找有什事?”
为G.A董事局工作三十多年马蒂斯老董事不得不狠狠喘气,好不容易才平息心口堵着那口恶气,勉强开口说出话来:“……是这样,先前董事会发给您公函,有关于G.A继承人——”
埃普罗过四十岁后,继承人问题就天天越发尖锐起来。
所有人都认为邓凯文是个完美黑道少主人选,可惜埃普罗养着养着,把孩子养成情人。这种荒唐事情先不提,如果说这孩子心甘情愿,那也好说,大不当完情人再继承黑帮,两件事情都不耽误就成。
可是偏偏人家孩子是不情愿,不仅不想当情人,也不想继承黑帮,还三番五次要逃走。为这个早年埃普罗狠狠教训过几次,但是越教训越糟糕,到后来逼得孩子造反,把G.A整个卖给纽约警方,还差点把东部黑道锅端。
邓凯文走后,埃普罗才开始认真培养斯坦利。但是斯坦利天生就跟正常人不样,他从七八岁起就以折磨保姆佣人为乐,普通小孩子看到血肉模糊场景都害怕,只有他不仅不害怕,反而还特别兴奋。十二岁时候他不好好念书,家庭教师跟董事局告状,他就揣把水果刀想要去砍那个家庭教师。等埃普罗想要培养他时候,才发现自己亲生儿子已经长成个彻头彻尾,冷血又残忍疯子。
没有人特意把他教成那样,事实上他童年富足而优裕,没吃过半点苦头。
他变成那样,纯粹是天生原因。
埃普罗完全不把斯坦利当继承人看待,连代表继承人身份“梵天之眼”都没有交给他——事实上没人知道梵天之眼现在在谁手里,埃普罗还是邓凯文。
董事局那帮元老因此急白不知道多少根头发。他们当中大部分人都已经把身家性命押在斯坦利身上,这多年下来他们作出巨大政治投资,如果将来继承G.A不是斯坦利,他们很多人就要血本无归。
这次斯坦利在洛杉矶被捕,并打邓凯文两枪,回来后他就被埃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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