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1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咸笙好笑看着他把原本好好衣领整歪,边走,边伸手帮他弄下,轻声道:“你不习惯这衣裳?”

湛祯平日里都穿箭袖,哪怕在室内,也都是窄袖,除新婚那日,咸笙这还是第次见他穿宽袍大袖,他今日还戴冠帽,少几分不羁,多几分端庄,竟然还有些俊秀。

湛祯道:“不太喜欢。”

他自幼爱武,又极为受宠,哪怕上朝都穿箭袖与轻盔,不戴帽,只戴冠,父皇也从不苛责,其他兄弟说起,还帮他分辨,说他军营事务繁忙,换装麻烦。

咸笙忽然发现,湛祯长得也是极好看,剑眉星目,脸上带着少年英气,在皇室里也是拔尖长相,他想到晋帝喜欢‘美人’,忽然偷笑,湛祯皱眉,听他小声道:“你被封为太子,是不是因为脸好看?”

湛祯不羞不恼,还本正经:“也有这个原因。”

咸笙嘴角上扬,前方皇后已经跟上,他做为嫡长子儿媳,便也紧步追随。

湛祯神色忽然冷峻起来,他与咸笙并肩,素来未曾怕过任何人,此刻却不由自主地绷紧身体。

皇后也未曾戴太贵重首饰,她年轻时是数数二美人,此刻做国母,端是气势,就已经让人不敢侧目,众人纷纷垂首,然后迫不及待朝她身后看。

辛皇后瞥眼齐太师,嘴角扬扬,大步走进去。

以太师为首,众人纷纷站直,抬眼朝后方看过来。

他们先看到双秀气飞凤鞋头,然后从下往上,看到让湛祯这个眼高于顶家伙见钟情脸。

这会儿太阳已经升起,咸笙穿衣服颜色虽然不至于耀眼,可点缀在周身明珠却折射出微微炫目光,很细微,却不容忽略。

太子妃第次在百官面前现身,那点点微光像是宗庙里祖宗显灵在亲近他,精致绝伦脸在阳光下也像是泛着莹白光,察觉到百官注视,咸笙微微颔首。

南梁比北晋礼仪更厚,自幼在皇宫长大,他身上有与生俱来贵气,像不食烟火,又像歌尽桃花,仿佛所有美都糅杂在个人身上,说颠倒众生都不为过。

更别说她身边,还有上京女子最想嫁男人,难怪晋帝说郎才女貌,这湛祯太子自幼便不可世眼高于顶,虽说品貌不凡,可却素来拒人于千里之外。

这都十八,连房妾都不纳,也没听他对哪个姑娘上心,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孤独终老,谁能想,拖来拖去,竟是为娶这绝顶美人回来。

果然陛下眼光就是不般啊。何止郎才女貌,简直是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全场短暂寂静,半晌,邱丞相拿右拳砸下左手掌,赞道:“真是闭月羞花色,古今绝无有,妙人儿啊!”

他看向刚回神齐太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